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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持续复苏增长,美国经济呈现向好态势,受欧债危机影响,欧洲经济仍然复苏乏力,日本经济在超常规刺激政策作用下短期出现增长的现象,但经济增长可持续性受到质疑,未来日本经济的下行压力仍较大,综合来看未来全球经济复苏增长分化的局面将继续延续。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平稳,进出口呈现逐步回暖态势。 报告期内,四期水产项目的达产带动水产品业务销售增长,同时公司大力开发进口水果的国内销售业务,因此公司业务总体稳中有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双增长。 201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960.8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9%;实现利润总额7,614.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1.8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37%。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4-01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8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4-021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天宝股份公司获准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363,6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1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4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000,000.00元后,共计人民币583,999,400.00元。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2日分别划入天宝股份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的人民币账户(银行帐号:3400203129300109876)383,999,400.00元;在华夏银行大连市分行的人民币账户(银行帐号:5134200001819100148509)200,0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00,192.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999,20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1]第105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27,235,718.38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216,028.73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5,452,107.11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40,913,026.74元,其中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365,733.8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1年7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分别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华夏银行大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也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4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四期水产品项目已按期于2012 年3 月30日陆续投入使用,本年度实现利润1,276.01万元,达到预期收益。 冰淇淋二期项目由于施工及部分进口设备设计上的问题,目前未完全投入使用,部分设备需国外设计制造公司进一步改进部分核心设备后,方能进行全面安装调试。 为保证项目顺利投入使用,达到预期目标,公司已在原厂区将本次进口设备的部分生产线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生产使用,从产能上可以保证达到预期生产目标及满足公司销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冰淇淋国内销售良好,销售区域不断扩大,但是由于报告期冰淇淋未实现出口美国,故冰淇淋二期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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