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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复苏势头放缓,全球经济仍将呈现低速增长态势,国内经济增长继续放缓,中日关系持续紧张,日资企业收缩在华战线。同时,传统数码光电产品应用市场急剧萎缩,而新兴的安防、车载、手机应用市场巨大,这为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实现国内、国际市场并举带来了机遇。上半年,面对市场竞争加剧,价格大幅下降的严峻形势,公司提前谋划,积极布局,公司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优化调整效果显现,销售收入同比有较大增长,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生产组织模式变革、工艺技术提升、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等多项举措,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升员工收入水平,全面提升公司质量效益。同时,强化技术驱动,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助推产品升级。 下半年,公司将以“集精英、减冗员、稳增长、促升级”十二字经营方针为指导,立足现实,放眼长远,以创新驱动推动管理与技术进步,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可靠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47万元,同比增长2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万元,同比增长152.1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智超 2014 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4年8月20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公司董事李智超、王志亮、付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左月夕、徐斌、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22,登载于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刘东升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董事会对刘东升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刘东升先生卸任证券事务代表后,将调往公司其他部门工作。 公司董事会聘任张东阳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东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东阳先生简历:张东阳,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现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张东阳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政编码:473003 联系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邮箱: zdy@lida-oe.com.cn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1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鲁平女士主持,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4-02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94号文核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 500万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512.22万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07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200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5,027.91万元,利息收入净额405.08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8,907.9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8,907.57万元,差异0.39万元,系错收一笔销货款所致。 2009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1,773.05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7.3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7,342.29万元。 2010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4,210.67万元,其中2,210.6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96.99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13,328.61万元。 2011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5,673.5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152.00万元,转回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9,807.06万元。 2012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4,673.3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73.23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5,206.96万元。 2013年度本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883.2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78.91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4,402.63万元。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支出资金209.07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利息收入净额25.19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为4,218.7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共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一个专项账户:中国银行南阳分行0000258502555499(注:2010年8月16日中国银行南阳分行系统升级,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原账号628503231408093001升级为新账号0000258502555499)。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按照权限分别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批准,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半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半年度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半年度未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尚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去向 目前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为4,218.75万元(含利息收入)。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未有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发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将“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下的募集资金2,91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超硬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910万元,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0年9月3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投入金额647.86万元,2011年投入金额1676.17万元,2012年投入金额15.25万元,2013年投入金额2.53万元。 (二)2013年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时间的议案》,同意终止募投项目“精密光学薄膜配套用溅射靶材生产线”项目;同意将“特种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化”项目下的募集资金3,811.33万元变更投向用于“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同意将“超硬薄膜生产线”下的募集资金567.12万元变更投向用于“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已提交公司2013年1月31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清晰微显示投影系统关键光学部件生产线”项目2012年投入4,369.93万元,2013年投入838.11万元,2014年上半年投入209.07万元,累计投入15,914.07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 2014-023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0日,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张东阳先生接替刘东升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因工作调整的原因,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刘东升先生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董事会对刘东升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感谢,刘东升先生卸任证券事务代表后,将调往公司其他部门工作。 公司董事会聘任张东阳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东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东阳先生简历:张东阳,男,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现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张东阳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政编码:473003 联系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邮箱: zdy@lida-oe.com.cn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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