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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面临较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一方面,地方政府投资力度下降,公开招投标项目减少,导致已经饱和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加大了公司的中标难度,降低了项目收益;另一方面,公司在手订单偏少,新开工项目不足,部分在建项目进展较慢,施工产值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采取了多种措施,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加大经营投标力度,上半年中标92.45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的中标任务,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大幅下滑。 面对不利的生产经营形势,公司按照年初提出的“以市场为导向,投资牵引、带动施工;以重塑分子公司职能为抓手,明确责权、做强做大;继续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做大做强成都路桥”的工作思路,沉着应对市场不利局面,稳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战略推进分子公司职能重塑和BOT项目建设两项重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1、 经营模式转型迈出实质步伐。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宜威高速BOT项目,中标金额82亿元,为公司近年来中标的最大投资类项目,也是公司投资承建的首个BOT项目。项目的中标,不仅为公司未来几年稳定生产提供了保障,也为公司内部战略改革和公司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在传统项目方面,上半年公司成功实现雅康高速等高速公路标段和藏区市政改建项目的中标。高原藏区项目的中标及实施一方面为公司积累了高原施工经验和业绩,另一方面也为后续藏区项目的投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内部改革及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正处于公司发展的换挡期,各方面工作都较平稳,这为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和解决影响下一步发展的管理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时机。报告期内,管理层利用时机,强化内部各项管理,优化管理流程,下移管理重心,大力推进分子公司职能重塑,深入推进精确化管理,为公司下一轮快速发展做好准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增加了BOT核算会计政策,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3月14日《关于补充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4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9时0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0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郑渝力先生外出委托董事周维刚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将2014年度财务预算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择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4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成都市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4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4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4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4,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7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3.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6,826.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 综字第040025号)。 2.公开增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4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67.5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5元,共计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07.5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292.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5.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916.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11-1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6,662.0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7.8万元;2014 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1.50万元(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万元),201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7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7,113.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7.53万元。 截至 2014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10.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万元)。 2.公开增发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193.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2万元。 2014 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86.86万元,2014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0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6,880.3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35万元。 截至 2014年 6 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110.8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月-6月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因本年度公司累计投入购买施工设备项目7,141.22万元,尚未完成全部投入,故暂未达到承诺的年平均效益。 附件2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月-6月 编制单位: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4-046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融资提供1.5亿元人民币连带信用担保。公司已于201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二、主要合同内容 鉴于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行信托的方式对外融资,公司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其信托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的对外担保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现将相关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8月11日 2、 担保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方: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 反担保方: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担保期间: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12个月(即信托计划终止日) 6、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即被担保方回购价款1.5亿元 7、 反担保范围: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债务,具体的金额以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义务和责任的金额为准 8、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9、 反担保方式: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0、 保证合同生效及终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日终止。 11、 反担保合同生效及终止:经合同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反担保责任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反担保方情况 成都市新津县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对外担保的反担保方。该公司是由新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武阳中路。公司经营范围:供水、农田水利、防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水务资产经营管理;水务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机械租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新津国投提供信用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8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2、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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