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公司继续执行“增利润、促销售、提素质”九字经营方针,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营销方面 今年上半年,公司营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各项业务实现预定销售目标,其中,功能糖销售收入20,672.61万元;淀粉及淀粉糖实现销售收入4,074.29万元;乙醇销售收入 12,288.27万元。 二、生产方面 生产中心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木糖醇、原糖木糖、低聚木糖等各产品的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在生产成本方面,木质素、低聚木糖70浆、35粉、95粉的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完成8项技改项目,节约费用数百万元。 三、研发方面 获得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低聚木糖产品正式通过美国FDA认证,可以在美国用于成人的各类食品和保健品中,对开拓欧美市场起到积极作用。由公司承担,部分科研院所和大学共同参与的863计划“玉米芯组分精细分离与转化技术”启动会在公司召开,将为玉米芯深度开发利用开拓新的领域。公司申报的“全株秸秆产业链技术孵化平台项目”已经通过国家能源局“十二五”后期资金申请的项目答辩。 四、荣誉方面 2014年上半年公司先后获得多项荣誉,主要包括: 2013年度轻工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2013年度环境企业影响力大奖; 2013年度中国轻工业食品配料行业十强企业; 全国轻工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特别奖; 中国肠健康工作优秀企业; 中国第三届财经峰会“2014最佳绿色典范”奖; 龙力牌低聚木糖、木糖醇产品被评为“好品山东”名品;“低聚木糖、木糖醇”顺利通过山东省名牌产品复审; L-阿拉伯糖产品荣获荣格技术创新奖。 龙力生物被推选为山东省饲料协会副会长单位; 董事长、总经理程少博先生荣获中国第三届财经峰会“2014(行业)最具影响力人物”,2013年度德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先进人物奖。总经理助理、龙力生物研究院院长兼研发中心总监肖林获评第五批德州市首席技师称号。 五、项目建设 功能糖综合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进行大楼的内外部装饰和配套设施建设。6000吨低聚木糖项目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开始建设。 在项目手续申报上,“年处理2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已经完成审批手续,GMP保健品项目完成备案、初步造价等准备工作。木质素、谷朊粉两个项目完成环境指标监测和现场查验等环节,取得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公司与黑龙江龙江县政府正式签订了年处理4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协议,一期项目年产变性纤维燃料乙醇3万吨,年产二氧化碳1.5万吨,并实现热电联产等综合利用。这是公司在禹城以外的地区第一个投资项目,将有助于企业迅速扩张。 鳌龙生态园建设上,对园区内部进行了大面积绿化,使鳌龙生态园区成为集生态观光、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生态公园,今年4月获得山东省林业厅批准,成为省级湿地公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4-042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2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徐岩委托独立董事郑兴业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王奎旗委托董事刘伯哲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孔令军委托董事高卫先代为出席并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部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4-043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4年8月1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4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4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其中,监事刘国磊委托监事王燕代为出席并表决)。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4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10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6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50元。截至2011年7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1,900,000.00元,包含发行费用74,790,4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927,109,600.00元。实际扣除承销保荐费65,114,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9,676,400.00元尚未扣除,募集资金936,786,000.00元于2011年7月25日全部到位。 截止2011年7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218.6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2011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募投资金存放银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年度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1,9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65,114,000.00元后初时存放金额为936,786,000.00元(包含除承销与保荐费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9,676,400.00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442,989,771.61元。 报告期内募投资金的使用11,521,727.64 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21日批准报出。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