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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08月14日(星期四)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至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4年8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公司116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 5、会议主持人:刘迎建董事长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5,996,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36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95,823,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2,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7%。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334,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91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95,914,2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的股份81,9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的股份5,252,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4640%;反对的股份81,9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360%;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95,849,9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7%;反对的股份146,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3%;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的股份5,188,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2586%;反对的股份146,2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7414%;弃权的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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