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8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69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70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对外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4):因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自2014年3月27日开市时开始停牌。

经过有关各方论证,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推进本次资产收购事项,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对外发布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0)。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均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了进展公告和延期复牌公告。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66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送达全体董、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4日上午10: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董事张殷先生、独立董事于宁先生、费忠新先生、贾利民先生、姚强先生因出差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

(一)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拓环境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49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海拓环境账面净资产为4,372.66万元,评估值为24,739.13万元,评估增值20,366.47万元,增值率465.77%。根据《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7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交易对价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1)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465.4176万股;(2)剩余部分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由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筹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30万元,亦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若配套融资失败或募集金额不足,剩余资金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为12.81元/股。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即11.5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和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海拓环境100%股权的交易金额为24,700.00万元,其中交易对价总额的76%(即18,772.00万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根据股票发行价格12.81元/股计算,本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654,176股。

按本次配套融资额8,230万元、股票发行价格11.53元/股计算,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137,901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认购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合计发行不超过21,792,07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限售期

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交易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本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本次交易对方按各自向众合机电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于“过渡期损益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利润和亏损的具体金额根据“过渡期损益报告”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保标的公司以符合相关法律和良好经营惯例的方式保持正常运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海拓环境项目建设。其中约1,1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5,928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约1,200万元以增资海拓环境的方式用于“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本次交易已获得有权部门或相关方的批准或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以实际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三)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四)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均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且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应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且任何1名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参数的合理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一)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的分析

本次重组涉及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与众合机电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影响其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其他利益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关于评估事项的分析

1、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2、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

3、评估目的相关性分析

本次评估是为了满足众合机电本次重组需要,是众合机电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评估目的和评估报告应用密切相关。

4、评估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在评估参数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参数选择恰当、合理。

5、关于资产定价原则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评估规范并结合其专业判断,对标的公司未来收入预测的过程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

综上所述,众合机电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参数选择合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标的资产海拓环境编制了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公司根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进行审计或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核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海拓环境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标的税收优惠合理、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评估机构假设海拓环境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15%所得税税率进行估值具有合理性;且交易对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在海拓环境2014-2016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的净利润时向众合机电进行补偿,因此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49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海拓环境账面净资产为4,372.66万元,评估值为24,739.13万元。由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700万元。

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即2014年2月26日)的收盘价格为12.70元;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4年3月26日)的收盘价格为13.40元,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5.51%。

同期,2014年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成指收盘为7,319.61点,2014年3月26日收盘为7,244.19点,累计涨幅为-1.03%;根据万得资讯数据,2014年2月26日证监会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指数收盘为2,931.89点,2014年3月26日收盘为2,944.31点,累计涨幅为0.42%。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价格、交易对价、股票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方式等具体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以及市场具体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价格、交易对价、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确定或调整;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聘请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决定和支付其服务费用,办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申报、审核回复等具体事宜;

5、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等重组申报文件。

6、如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等的规定和政策发生变化,根据新的规定及要求,对本次重组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办理本次重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股份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9、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重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重组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重组事宜;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第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为公司本次重组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众合机电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11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4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6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7月2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4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董丹青女士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拓环境”)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

(一)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自然人及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海拓环境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49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海拓环境账面净资产为4,372.66万元,评估值为24,739.13万元,评估增值20,366.47万元,增值率465.77%。根据《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7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交易对价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1)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465.4176万股;(2)剩余部分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由公司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筹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30万元,亦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若配套融资失败或募集金额不足,剩余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为12.81元/股。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即11.53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董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和配套融资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八)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海拓环境100%股权的交易金额为24,700.00万元,其中交易对价总额的76%(即18,772.00万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根据股票发行价格12.81元/股计算,本次拟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4,654,176股。

按本次配套融资额8,230万元、股票发行价格11.53元/股计算,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7,137,901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实际认购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合计发行不超过21,792,07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限售期

交易对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本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及数额应由交易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由本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由本次交易对方按各自向众合机电转让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于“过渡期损益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补偿给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的利润和亏损的具体金额根据“过渡期损益报告”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保标的公司以符合相关法律和良好经营惯例的方式保持正常运营,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海拓环境项目建设。其中约1,1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5,928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约1,200万元以增资海拓环境的方式用于“建德市五马洲电镀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EPC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本次交易已获得有权部门或相关方的批准或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以实际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三)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四)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楼洪海、许海亮、王志忠、赵洪启、周杰、朱斌来等6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均与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且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应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特定投资者,且任何1名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公司股份比例低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参数的合理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一)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的分析

本次重组涉及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与众合机电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影响其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其他利益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二)关于评估事项的分析

1、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

2、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

3、评估目的相关性分析

本次评估是为了满足众合机电本次重组需要,是众合机电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评估目的和评估报告应用密切相关。

4、评估参数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在评估参数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参数选择恰当、合理。

5、关于资产定价原则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评估规范并结合其专业判断,对标的公司未来收入预测的过程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

综上所述,众合机电本次重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参数选择合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一、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标的资产海拓环境编制了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公司根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进行审计或审核,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核报告。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海拓环境10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税收优惠合理、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评估机构假设海拓环境持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15%所得税税率进行估值具有合理性;且交易对方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在海拓环境2014-2016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的净利润时向众合机电进行补偿,因此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4)149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4月30日,海拓环境账面净资产为4,372.66万元,评估值为24,739.13万元。由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4,700 万元。

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即2014年2月26日)的收盘价格为12.70元;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4年3月26日)的收盘价格为13.40元,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为5.51%。

同期,2014年2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成指收盘为7,319.61点,2014年3月26日收盘为7,244.19点,累计涨幅为-1.03%;根据万得资讯数据,2014年2月26日证监会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指数收盘为2,931.89点,2014年3月26日收盘为2,944.31点,累计涨幅为0.42%。

经核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不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6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4年8月4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4年9月9日(星期二)14:00在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9月9日(星期二)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9月8日15:00—2014年9月9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日(星期二)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2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2014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内容

序号内 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1交易对方
2.2交易标的
2.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2.4交易对价
2.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6发行方式
2.7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8发行数量
2.9限售期
2.10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11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2募集资金用途
2.13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2.14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于2014年8月4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4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2日至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360925众合投票12A 股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众合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十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12.00元代表议案十二,2.01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100全部议案100.00元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1.00元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2.00元
2.1交易对方2.01元
2.2交易标的2.02元
2.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2.03元
2.4交易对价2.04元
2.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5元
2.6发行方式2.06元
2.7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2.07元
2.8发行数量2.08元
2.9限售期2.09元
2.10过渡期间损益归属2.10元
2.11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2.11元
2.12募集资金用途2.12元
2.13发行股票上市地点2.13元
2.14发行决议有效期2.14元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3.00元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4.00元
5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5.00元
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6.00元
7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7.00元
8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8.00元
9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9.00元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10.00元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11.00元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2.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众合机电2011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9月8日15:00至2014年9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电子信箱:unitedmne@unitedmne.com

联 系 人:葛姜新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4年9月 日——2014年9月 日

委托日期:2014年9月 日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1交易对方   
2.2交易标的   
2.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2.4交易对价   
2.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6发行方式   
2.7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8发行数量   
2.9限售期   
2.10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11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2募集资金用途   
2.13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2.14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6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第七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

1、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 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2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聚焦券商备战沪港通
   第A007版:舆 情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摘要(草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