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4-020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在2014年8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2、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2014年8月22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4年8月20日、8月21日、8月2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管理层询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基本面无重大变化,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询证: (1)截止2014年8月22日,关于公司控股股权划转事项尚在国资监管部门审批中,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注: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湘邮科技股权划转事宜的告知函》,拟将湖南省邮政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8月21日对外发布的《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临2004-019)。 (2)截止2014年8月22日,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外,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注入、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3)未来3个月内,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与公司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注入、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未来3个月内,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份的拟受让方,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注入、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邮政公司询证: (1)截止2014年8月22日,关于公司股权被无偿划转事宜仍在国资监管机构审批中,能否获得通过仍存在不确定性。 (2)截止2014年8月22日,除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注入、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3)未来3个月内,在持有的公司股权被正式划转之前,湖南省邮政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与公司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注入、业务重组、债务重组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了公司控股股权划转事项外,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