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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及时组织各产业积极应对,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强化“企业制造、市场创造”,重点推进建材等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公司建材产业通过实施卓越运营和深化对标管理,强化流程控制,节能将耗,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地产产业继续加大市场营销投入和力度,提高商品房销售速率,加大按揭回款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地产产业资金良性循环。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医药产业的投入力度,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一类单体中药新药参一胶囊创制的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201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医药产业的品牌和市场知名度。 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有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3.37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705,213,679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237,657.01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8月5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1,21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7,92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67万元。 3.2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变动情况说明: 营业利润下降是由于公司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减少是由于公司盈利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回款增加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由于公司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公司本期控制融资规模,减少了银行债务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是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应付股利增加主要是公司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研发支出增加是由于公司本期增加药品研发支出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本期净利润中投资收益占113%,主要是公司投资的东北证券及吉林银行本期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与前一报告期相比,所属行业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前一报告期相比,建材产业由于综合售价有所下降,使水泥产品营业收入和毛利均有所下降;房地产业因沈阳亚泰城等项目达到销售状态使盈利有所增加;煤炭产业由于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贸易量大幅增加,但毛利较低,使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产业盈利波动较小;其他产业盈利能力较上期无重大变化。 3.3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双阳的“羊圈顶”、阿城的“新明”、伊通的“大黑山”、通化的“小梨树沟”、本溪的“长条沟”等石灰石矿山,储量丰富,为生产建材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公司地产产业坚持以“建老百姓能买得起的房子”的项目开发理念,现已形成以管理型企业为先导、以生产型企业为支撑、以服务型企业为保障,对同一终端产品实施开发、建设、管理的链式结构产业,构建全新商业模式,不断提升地产产业核心竞争力。 3、公司的医药产业经过多年培育,现已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参皂苷Rg3及其制品——“参一胶囊”是国家首个一类中药单体抗癌新药,被评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一类单体中药新药参一胶囊创制的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201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人用禽流感H5N1全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项目”被纳入“吉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3.5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证券产品进行投资。 (2)持有其它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6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4年4月23日和2014年6月17日,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73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9,473,205.80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截止2014年7月30日,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7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4家企业: ① 收购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201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通过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7,823,000.00元价格收购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当时的约定,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与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协商,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将不承担在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交割完成前关于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的任何损失。经双方协商确定,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不向CRH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任何价款,目前,哈尔滨三岭水泥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达到控制,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② 收购鸡西市新世纪博达加油加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同意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受让鸡西县旭林煤炭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孙伟东分别持有的鸡西市新世纪博达加油加气有限责任公司465.5万元、24.5万元股权,受让价款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受让完成后,亚泰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鸡西市新世纪博达加油加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2014年1月17日,鸡西市新世纪博达加油加气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达到控制,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③ 设立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第13次总裁办公会通过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2014年5月6日,亚泰长白山医药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 ④ 设立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第13次总裁办公会通过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目前,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4.4 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宋尚龙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5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徐德复先生、李廷亮先生、安亚人先生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李俊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长春市康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投资”)成立于2012年6月27日,主要经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投资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0万元,其中,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0,0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52.63%,本公司持有36,0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47.37%。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7578号审计报告,截止2014年6月30日,康泰投资总资产829,411,163.08元,总负债64,441,111.32元,净资产764,970,051.76元,2014年1-6月,康泰投资实现净利润43,690.42元。 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现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康泰投资36,000万元股权以人民币362,366,313.52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春市农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康泰投资的股权。 此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0,000万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及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1,4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6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2%;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4-05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1,4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6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2%;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2%。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分别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1,4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6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2%;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1,793,168.89元,总负债为1,586,106,236.71元,净资产为1,165,686,932.18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87,357,594.35元,净利润48,639,773.5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82,629,896.67元,总负债为1,794,440,196.90元,净资产为1,188,189,699.77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68,388,015.39元,净利润22,502,767.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预制构件除外)、水泥包装制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5,400,089.81元,总负债为679,137,068.75元,净资产为386,263,021.06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776,734,434.22元,净利润44,743,959.9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85,927,763.98元,总负债为994,059,922.70元,净资产为391,867,841.28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0,432,454.21元,净利润5,604,820.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84,217,823.46元,总负债为3,763,434,698.39元,净资产为1,620,783,125.07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635,466,264.52元,净利润122,482,216.7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16,871,654.62元,总负债为3,226,056,903.11元,净资产为1,690,814,751.51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54,128,549.77元,净利润70,031,626.4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04,008,276.11元,总负债为242,831,597.68元,净资产为261,176,678.43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690,840,004.01元,净利润60,658,938.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4年6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49,344,625.27元,总负债为161,651,597.43元,净资产为287,693,027.84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72,304,182.99元,净利润26,516,349.4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0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63,885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2%;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3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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