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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方针政策及经营目标,坚定专注压缩机行业的发展。以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强化内部管理、严格管控各项成本、优化生产工艺,全面促进公司发展。公司空压产品,在巩固现有销售网络基础上,同时大力开拓潜在销售市场,使得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2014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47,287.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0.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18%,基本每股收益为0.325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2%,较上年同期增长1.98%。 机械装备制造业是国家基础工业的上游产业,由于受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导致工业企业的投资下降,市场需求下降,进而可能影响到机械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且公司所处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纵观下半年行业市场情况,公司认为行业增速会存在不确定性。受此影响,公司预计下半年的业绩在稳定中略有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4-02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回有效表决单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4-02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高伟宾先生、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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