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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股票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4-04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9,590,540股股份、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8,181,469股股份、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26,772,390股股份、向上海光通信公司发行14,090,730股股份、向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8,300,007股股份、向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979,642股股份、向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32,682,883股股份、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7,895,877股股份、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发行81,075,30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239,01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该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办理本次配套融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清、蒋涛 电话:0755-86225886 传真:0755-86225772 2、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新航 电话:0755-82755820 传真:0755-21516715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桂钊 电话:0755-23976137 传真:0755-23970137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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