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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产品生产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69,367.0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0.07%,售出机组装机容量942.25MW,同比增加42.28%。同时,公司2.5MW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容量占总销售容量的比例由上年同期的16.99%增长至26.53%,表明市场需求逐步转变,更倾向于大容量机型。下表为公司2014年上半年及2013年上半年产品销售明细:

  ■

  (2)技术研发及产品认证

  金风科技一直注重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直驱永磁技术,代表着全球风力发电领域最具成长前景的技术路线。为进一步适应细分市场的需求,公司在售产品包括1.5MW、2.0 MW、2.5MW及3.0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除新产品2.0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外,上述其他产品均已推出系列化机组,适应性区域涵盖低温、高海波、低风速、超低风速及海上。

  2014年4月,公司2.0MW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首台样机成功实现并网,这也是目前全球同功率级别风机中单位千瓦扫风面积最大、超低风速区域发电能力最强的机型;此外,公司6.0MW直驱永磁机组目前正在确定机位信息,预计于年内完成吊装。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品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在注重新产品研发的同时,加强了机组认证工作力度,2014年,公司1.5MW直驱永磁机组获得了TüV SüD的CE认证,GW121/2.5MW直驱永磁通过了DNV GL的B设计评估,GW115/2.0MW直驱永磁通过了鉴衡认证中心的A设计评估。除此以外,公司位于澳洲利亚的Gullen Range项目也通过了TüV Nord的特定场址设计评估(SSDA)。金风科技获得的行业标准认证表明产品符合国内、国际标准的要求,为公司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为全球领先的风电企业,公司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国际风电标准化课题研究,为风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截止2014年6月,共参与4项IEA组织的课题研究,不仅在国际舞台上发出有力的声音,同时也参与国际风电规则的研究和制定。金风科技作为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能源行业标准化委员会电器设备分委会的主任委员单位,积极参与国内风电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及风电行业标准的制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参与制定行业标准97项(国家标准37项,行业标准50项,协会标准5项,地方标准5项),其中,公司主导制定51项(国家标准19项,行业标准23项,协会标准4项,地方标准5项)。

  为进一步挖掘风电产业链价值及市场潜在需求,由公司自主研发并投资建设的包含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储能系统在内的“智能微网示范项目”于今年5月成功实现上网售电,成为国家电网颁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政策之后北京地区首家实现自发自用,剩余电量上网的企业。智能微网系统每年可为公司提供清洁电力约260万度,相当于每年可为社会节约标准煤约104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592吨,再造约1421立方米森林。

  (3)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行业环境逐步向好,公司在手订单稳步增长,产品市场认可度高,市场拓展顺利。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待执行订单总量为4972.00MW,包括750kW风力发电机组15.00MW, 1.5MW风力发电机组4,212.00MW,2.5MW风力发电机组730.00MW,及3.0MW风力发电机组15.00MW。除此之外,公司中标未签订单总量为3,927.50MW,包括1.5MW风力发电机组2,964.00MW,及2.0MW风力发电机组148.00MW,2.5MW风力发电机组617.50MW,3.0MW风力发电机组198.00MW,公司持有的待执行订单和中标未签订单合计为8,899.50MW。

  (4)成本控制

  得益于公司的技术改进、供应链优化及精益化管理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1.5MW风力发电机组毛利率提升较为明显,比上年同期上升10.92个百分点,2.5MW风力发电机组毛利率有一定幅度的改善,提升至报告期内的24.56%。

  (5)风电服务

  凭借在研发、制造及风电场建设的丰富经验,金风科技不仅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时还向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方案,始终将为客户创造价值作为公司的经营宗旨。风电服务作为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之一,在报告期内各项业务进展顺利,并取得多项突破。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源科创”)已通过TüV NORD风电运维服务能力评估,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并获得TüV NORD风电运维服务能力评估的风机运维服务企业,标志着天源科创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已通过了全球标准的验证,为天源科创在全球范围内向客户提供统一、高标准的系统风电服务解决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持。天源科创将继续保持与TüV NORD的合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国风电运维服务标准的建立。此外,天源科创自主开发的风电智能调控系统获得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不同风区、气候环境和电网条件下累计维护的风力发电机组数量超过15,000台;为客户提供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服务业务继续发展和壮大,2014年上半年公司新增EPC总包项目150MW,在建项目170MW。

  公司实现的服务业务收入为24,265.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9%。

  (6)风电场投资、开发与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天润”)主要从事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服务等业务,所投资的风电场项目在技术及质量方面均得到各级电网公司的高度认可。凭借高效的项目开发团队、卓越的工程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风电场运维经验,北京天润已成长为我国优秀的风电开发投资企业之一,不仅在公司风电场投资、开发与销售这一业务板块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为公司储备优势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巩固优势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风电场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844.5MW,其中权益装机容量1422.45MW;在建风电场项目累计装机容量451MW,其中权益装机容量446.05MW。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风电项目实现收入人民币52,033.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9.04%。

  (7)国际业务

  市场国际化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也是公司实现品牌、产品国际化的重要途径。在报告期内,国际业务顺利开展,斩获多项国际订单,公司在巴拿马获得86台GW109/2500机组的订单,共计215MW,同时包括机组长期质保运维服务。该风电场投运后将并入巴拿马国家电网,将对促进巴拿马能源结构多元化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是迄今为止公司在海外项目收获的最大机组订单,也充分证明了金风科技2.5MW系列化风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完全能够满足国际市场的严苛要求,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奠定坚实了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澳洲Gullen Range风电场项目首批机组已经接入澳洲当地电网系统,开始向澳洲电力市场输送绿色电力;罗马尼亚Miresa项目以及巴基斯坦项目所有机组已经成功完成吊装。此外,公司在法国获得11台GW48/750机组的订单,共计8.25MW。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国际销售收入人民币62,69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35%;占营业收入14.0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3月至7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该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的公司,在编制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已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就本公司2014半年度财务报表而言,新采用的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本公司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同时,本公司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对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未产生任何影响,也无需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新设成立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除此之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武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4年8月22日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9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4-041)。

  二、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金风科技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号:2014-042)及《金风科技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2014-043)。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0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北京金风科创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会主席王孟秋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监事张晓涛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的处理是适当的、准确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金风科技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1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2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风科技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4年3月至7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该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但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作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两地上市的公司,在编制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时,已按照相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

  二、对本公司影响

  就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而言,新采用的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变化,引起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的,本公司已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同时,本公司采用上述会计准则对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未产生任何影响,也无需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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