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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以“继续做大做好烟标主业、强力推进产品产业转型”为战略目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一方面在继续巩固现有市场的同时,紧抓市场业务拓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集团统筹管控优势,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制度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从而使公司经营业绩继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巩固烟标业务,加强对非烟标市场的布局,积极发展电子烟项目、酒标、药标等业务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股权激励进一步提升对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的激励,严格的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未来稳健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1、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19,542.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61.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9%;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41,784.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19,01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3%。 2、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本次授予对象共计6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5万股,授予日期为2014年5月20日,授予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出,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与持续发展,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工业园”开始投入使用,该项目是按照符合国际卷烟生产标准的GMP厂房和设施建设,通过实施GMP的生产标准,烟标生产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原辅材料采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培训、环境保护等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集约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将会进一步强化和提高。 4、报告期内,公司除烟标业务取得良好成绩外,非烟标市场积极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初步显现。2014年1-6月,公司的镭射包装材料获得美国、英国、法国、土耳其、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客户认可,实现海外销售收入2,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此外,公司与贵州盐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资设立的食盐包装袋项目的子公司运营良好,实现销售收入2,334万元,比上年同期1,844万元增长26.57%;净利润504万元,比上年同期38万元增长1226%。 5、报告期内,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的电子烟业务扬帆起航。2014年2月22日,公司与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成立电子烟合资公司的相关协议,2014年5月4日,深圳合元劲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元劲嘉相关工作根据计划已在顺利开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6、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多年来形成的抓技改、求创新、增效益的优良传统,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多项突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申请专利15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新获得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03项,其中发明专利21项;获得软件著作权6项,继续保持了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2014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的方式实现“继续做大做好烟标主业、强力推进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淮安新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期进行了清算,清算日将账面净资产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2014年5月4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合元劲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乔鲁予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德华、龙隆,独立董事王忠年、职慧、于秀峰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近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完成对标的股份的认缴,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48040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8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2014年8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侯旭东等67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465.00万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5,665.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100.00%。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上述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万春秀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表决),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具体内容于2014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上半年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 年11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5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7.7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8.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186.95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07年11月27 日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7]166号验资报告审验。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交通银行深圳松岗支行、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等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1002904351023(项目已完成,专户已销户)、443066072018010023809(项目已完成,已销户)和811505532608092001(项目尚未完成)等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07 年 12 月 14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除“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外,其余两个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并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在2013年12月末基本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在2014年1-5月期间配套设施持续完善,与此同时,公司设备人员陆续搬迁进入,2014年6月,开始投入使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尚有余额1.38元。 根据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对“劲嘉集团包装印刷及材料加工项目”追加投入约11,6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的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9,297.80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5,908.97万元(未含搬迁设备净值投入金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系募集资金净额超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9,327.9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本利率计算,2014年1-6月内基准利率为6.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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