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4年8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受到宏观环境影响的情况下,公司总体上仍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审议并确定了2014年度公司重点经营管理目标,并与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团队签订了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

  2、抓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报告期内,董事会组织经营管理机构研订了新产品的市场开拓方案并督促加快实施,提高制剂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加快推进重组兼并项目的进度,实施产业机构调整和外延式扩张发展战略。

  3、狠抓高层队伍建设。根据人才发展战略,报告期内,董事会对经营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换届工作,目前已有2位80后高素质人才进入经营管理团队,为公司后续发展增添了新鲜血液。

  4、狠抓新品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一项动物检测试剂,并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检测认证,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产品上市工作,预计在年内可形成销售;同时新药依诺肝素制剂及原料药获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现场核查通知书,预计年内获得新药证书。

  5、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了项目既定的目标进度。

  6、强化公司内控体系,调整了公司审计总监并进一步梳理了审计总监的审计职责及岗位说明书,与之签订了年度工作职责考核责任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提高公司经营工作的抗风险能力。

  7、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采用各种策略会、接待投资者来访、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近距离互动,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各项基本情况。

  8、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完整地披露了公司所有重大方面的信息,让投资者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管理的重大方面的最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合并销售收入401,41.52万元,同比下降14.7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839.74万元,同比增长20.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7,40.22万元,同比上升20.74%;基本每股收益为0.34元/股,同比上升21.4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耀方

  201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3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应邀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方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8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耀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王耀方先生提名赵刚先生、蒋文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赵刚先生提名王轲先生、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对以上任职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内部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邵蓉女士、张继稳先生、荣幸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对以上任职人员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以决议的形式通过了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内部审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担任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1/3。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定,第三届独立董事在公司服务期间,薪酬以工作津贴形式领取,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以实际任职月数核算,每季度支付。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原“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修改为“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原“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修改为:“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原“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修改为:“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原“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修改为:“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工作规则》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4年8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别说明:议案三、四、五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1、王耀方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副厂长、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起至今,任常州市第10、11、12、13、14、15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控股子公司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生物制药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常州千红通用细胞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药学会常务理事;常州制药行业协会副会长。

  王耀方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72,972,000股,持股比例为22.80%,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轲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耀方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赵 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财务科科员,中日合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财务部部长、厂长助理;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赵刚先生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36,486,000 股,持股比例为11.40%,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蒋文群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本科,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常州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质技科科员、制剂分厂副厂长;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制剂分厂厂长、原料药分厂厂长;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部长;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兼任控股子公司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蒋文群女士为本公司股东,现持有公司股票1,824,300 股,持股比例为0.57%,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文群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王 轲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南京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圣安东尼奥健康科学中心(UTHSCSA)联合培养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监兼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

  王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方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轲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海 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医科大学儿科医学专业,本科,医师职称。曾任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地区经理、大区经理、全国外用产品经理、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兴安药业副总经理;北京利祥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营销总监;上海希迪制药有限公司国内营销总监;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助理,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监。

  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海涛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1、邵 蓉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2008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曾任中国药科大学药化系教师,中国药科大学法学教研室教师,中国药科大学商学院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金陵药业独立董事,中国药大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药科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上海现代药业独立董事,南京圣和药业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邵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蓉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继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博士。2014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药剂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32工厂总工程师助理,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制造部长,安徽省新药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副处长、处长、课题组长、学术委员会秘书、IACUC主席。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课题组长、所长特别助理、实验动物福利与使用管理委员会(IACUC)主席,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导),江西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兼职教授。

  张继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继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荣幸华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2002年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常州市财政局办事员,常州市审计局科员,常州市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分所所长,常林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所长,长海股份、林海股份、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荣幸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荣幸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周冠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8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情况,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三人组成。经审议公司监事会提名蒋建平、张铸青二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将确保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公司未有单一股东提名监事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别说明:议案3还需经过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1、蒋建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计能设备科科长助理/技术员、常州千红生化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蒋建平先生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2,162,000股,持股比例为3.80%,与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建平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2、张铸青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常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车间质检员,车间副主任,助理工程师;常州生化千红制药有限公司制剂分厂厂长,生产供应部副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湖北润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务部部长。现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

  张铸青先生为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497,780股,持股比例为0.47%,与其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铸青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4-05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0日(周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地点:公司培训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 (周三)

  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4年9月3日(周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王耀方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赵 刚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蒋文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王 轲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海 涛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邵 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张继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荣幸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蒋建平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张铸青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1-3实行累积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1、2、4项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4年 8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相关议案的信息。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9月5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长江中路90号),邮编:2130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委托价格”项下的对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③同一表决权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③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郑锋林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5156029;

  (4)邮编:213022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14:00 在公司培训室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

  特别说明:

  1、对于第1、2、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5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3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2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人。

  每张选票中投赞成票的每位候选人最低得票额不得少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整数的1倍,否则为无效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为无效票; 股东应当以应选人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候选人。

  2、对于非累计投票制表决事项,授权委托人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对应位置打“√”或直接书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悦 读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故 事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