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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模板标准化将 |
证券、基金、期货行业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模板已标准化。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2014年版)》。
据悉,本次修订的主协议遵循适度修订的原则,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主要考虑在于主协议修改幅度过大,证券公司需要与交易对手重新谈判协议条款,会造成行业使用不便。同时,对于证券公司或其交易对手的一些个性化要求,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交易确认书进行补充约定,对非行业普遍需要修改或交易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交易确认书中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主协议未作修订。
主协议修订由证券、基金、期货行业主动发起,三个协会统一组织,修改意见均由行业提出,反映了行业衍生品业务实践的迫切需求。将行业在主协议签署谈判中普遍加入的“特定交易下违约”、“不承担债务之合并”、“因合并造成的资信降低”“电话录音”等条款纳入此次修改,同时对个别文字表述进行了调整,提高了主协议的适用性。
修订后的主协议扩大了适用范围。实践中,除证券行业外,期货行业、基金行业对场外衍生品交易也有一定的业务需求,为避免不同行业分别使用不同版本的主协议,提高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效率,此次修订将主协议的适用范围扩大至证券、基金、期货行业,推动三个行业适用统一的主协议。
作为主协议的重要配套文件,权益类定义文件是对交易有效约定中所使用的权益类衍生品交易术语进行界定的文件,其发布目的在于降低交易双方由于对专业术语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或法律风险,节省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过程中协商与谈判的时间,提高协议签订效率。
银河期货总经理姚广指出,主协议的发布为符合条件的参与方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了标准化的法律文本模板,减少了交易双方的谈判成本,统一的主协议为证券、期货、基金行业的经营机构同时参与场外金融类和商品类衍生品市场提供了便利,促进行业衍生品交易的规范与协同发展。(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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