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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2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向高性能玻纤及制品战略转型的关键一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型”发展思路,紧紧围绕确定的经营措施,深化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快战略项目实施进程,努力实现战略过渡期市场、技术、管理的无缝对接。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济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市场开拓工作稳步推进。1、随着欧美国家经济逐步复苏,房地产行业回暖以及国内风电行业景气回升,公司建筑增强网及风电复合材料产品订单稳步增长;2、随着新型高强玻纤以及直接织技术的逐步应用,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砂轮网片的升级速度加快,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与主要客户的对接;3、上半年,公司集中优势营销资源,成立了高性能玻纤基材、高硅氧专业营销队伍,提前对客户需求进行深入了解,深入挖掘,努力实现与战略项目的无缝对接。 报告期内,各战略项目实施进展顺利。1、2万吨高性能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已于3月底点火进入生产调试阶段,截至目前,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已基本实现,近期会实现全面达产,随着该项目的达产,公司专有“直接织”技术也将随之逐步推广;2、山东5万吨HME池窑项目已完成厂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进入砌窑阶段,按计划可在年底前点火试生产;3、连续毡项目已完成厂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三季度可实现第一条生产线投入生产;4、二元组分高硅氧一步法工艺小规模生产线已进入投产阶段,按计划年底前可实现二元组分高硅氧池窑投入生产。 综合以上,围绕全年经营目标而采取的各项经营措施正在稳步推进中。 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政策扶持优势 公司现有产品:砂轮增强材料、建筑增强材料、高温过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纺织型玻纤制品及化工防腐、车辆通用、风力发电等玻璃钢系列产品,均为新型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方向。 公司正在实施的高强度、高模量、耐高温、高端复合材料基材等高性能玻纤及制品,是《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玻璃纤维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国家和行业政策中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 201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进一步提高了玻纤行业准入门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现有产品中有7个产品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3个产品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67个产品(技术)取得国家专利,砂轮网片的技术、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了以玻纤成份配方、专用浸润剂、玻纤拉丝、织造技术、表面处理五大技术为核心,包括工艺诀窍、成套设备设计等专有技术组成的一整套技术体系,公司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随着“年产2万吨高性能玻纤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实施,直接织技术的推广,公司主导产品砂轮网片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巩固。 公司即将投产的高模量玻璃纤维、玻纤连续毡、二元组分高硅氧等高性能玻纤技术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后将形成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 3、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生产体系 公司现有纺织型玻纤深加工制品已形成了玻纤生产、织物织造、制品加工构成的上下游一体化的全产业链生产体系,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TS16949汽车行业质量体系,具备较强的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深入开展,产品成本控制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4、良好的品牌知名度 在长期的国内外市场开拓过程中,公司产品凭借着齐全的规格、稳定的质量和良好的信誉,在国内外玻纤市场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鼎”牌玻纤产品为中国名牌产品,公司“鼎”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2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公司独立董事韩庆华先生因故委托独立董事谷正芬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24,587.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458.71元,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261,956.07元。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以2014年6月30日总股本17,576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24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鹄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624,587.0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458.71元,公司截止2014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37,261,956.07元。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以2014年6月30日总股本17,576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4-25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上述议案经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9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九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加投票。 2、采用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9日15:00至2014年9月10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激“申请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 / 25918485 / 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正勇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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