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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4-36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田三红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田三红先生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3日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详见2014年8月1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后持有公司2175.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田三红先生系本公司股东,且系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其与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止2014年8月22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7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3%。其一致行动人田三红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53.80万股,占司尔特总股本的0.18%。以上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为2.7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完成后,股东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42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该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未违反前期关于股票减持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后,武汉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4-37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农资”,持有公司股份13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20%)通知: 1、该股东为增加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其持有的4,5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质押期限为2014年8月12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宁国农资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2013年8月23日,该股东将其持有的27,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生效之日(2013年8月26日)起,期限壹年。2014年8月21日,宁国农资将质押于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27,0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12%,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宁国农资持有本公司139,7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7.20%,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9,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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