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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锂电池行业整体发展平稳,锂电池的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依然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且增长趋缓;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需求呈高速增长的态势,但占锂电池市场总量的比例还较低。 在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智能手机随着近几年的不断发展,市场呈现高端市场增速放缓、中低端市场高速增长的态势;电动工具市场正日趋成熟,锂电电动工具市场份额快速上升;可穿戴设备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产品有望不断推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贯彻“核心聚焦”的经营策略,从“技术突破、产品转型”上着力,实现营业收入22.38亿元,同比增长56.75%;实现利润总额14,877万元,同比增长27.38%;实现净利润11,785万元,同比增长23.2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5万元,同比增长21.66%。 为落实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市场开拓及业务结构优化方面,公司致力于巩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国内智能手机客户、国际电动工具客户;智能手机以外的其它电子产品电池业务快速提升,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自动化改造及产能扩大方面,在更广的范围内推行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生产线改造,有效地降低了人工成本,提升了产品制造效率。同时,公司新增了部分厂房车间,并对现有车间进行了优化布局,产能进一步提升。 技术开发及产业延伸方面,努力完善产品研发技术平台,积极开展新产品的预研,进一步加强自动化开发团队建设,加大对研发人才的引进及培养力度;为保证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规划,积极开展产业延伸调研,了解锂电池上下游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动态,为更好把握市场机会做好准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新增合并单位一家,原因为2013年10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在美国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的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内,美国子公司即DE-POWER BATTERY INC.已完成注册手续,于2014年6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进行核算。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字) 2014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08月11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14年08月22日下午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林三琳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毕向东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林三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韦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韦岗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林三琳女士、毕向东先生、乔彦军先生就《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韦岗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的情况,具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韦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8月26日 附:韦岗先生简历 韦岗:男,1963年出生,博士、博士后,教授。2002年至2013年,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院长。2013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移动超声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近距离无线通信与网络工程中心主任、广东省无线探测与通信重点实验室主任。 韦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未持有德赛电池股票。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韦岗为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韦岗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3__次, 未出席 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提名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或确认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8月26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韦岗,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3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韦岗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日 期:2014年0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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