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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董事张慧民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董事许锦光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4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5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1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8月24日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温胜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黎春女士因故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形式委托监事王丹女士代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昱波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红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认为,姚红云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姚红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此次更换监事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4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红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化工技师学院财务,2010年至今任深圳市粤美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 姚红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提名姚红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9月11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采用互联网投票为2014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其他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昱波 联系电话:0755-26513588 联系传真:0755-2651916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特尔佳厂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1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4日 附件: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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