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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1TitlePh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晓梅包宜凡
电话(0571)87113798(0571)87113776
传真(0571)87113775(0571)87113775
电子信箱dazq@dunan.netdazq@dunan.net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321,462,397.712,865,981,619.221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937,282.30268,875,022.45-6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1,780,299.0421,642,597.9227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6,380,402.20-131,054,161.62150.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32-6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32-6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5%8.13%-5.1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896,778,387.979,496,587,991.294.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79,082,556.433,382,848,201.51-0.11%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4,11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05%270,360,000 质押180,000,000
诸暨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63%89,640,000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56%89,069,416   
陈伟峰境内自然人1.78%15,011,435 质押1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8%12,499,732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国有法人1.30%10,928,000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7%9,000,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其他0.88%7,381,55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0.83%7,000,000   
陈晓军境内自然人0.81%6,850,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一致行动人定义,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诸暨众合投资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46,360,000股,通过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70,360,000股。2、自然人股东陈晓军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00股,通过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85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850,700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在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依然错综复杂。在房地产行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公司积极围绕“技品领先、效率领先”的经营方针,加大重点领域研发力度,加快自动化推进和资产周转,强化企业创新,整理项目投资,加速国际合作,提升运营质量,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

制冷配件产业,随着变频空调能效标准的颁布实施,变频空调成为市场主流。公司在强化原有空调部品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研发与拓展,其中以电子膨胀阀为代表的节能环保节流控制元器件产品销售增长较大,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加快开拓微通道换热器产品;加速国际合作,与美国Microlux Technology, Inc.合资发展传感器业务,推进智能流体控制以流量控制为主,向压力、湿度控制延伸,奠定了向工业控制部品领域拓展的基础。

制冷设备产业,继续强化“节能、健康、舒适”技术的应用和特种化战略,空调整机方面深入推进“匠成质跃”项目,加快资产周转速度,提升运营质量;核级风机、风阀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国内首台套自主研发非能动核电站反应堆关键部件之一的AP1000堆顶风机,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级风阀安全设备设计与制造许可证,为加大拓展核电暖通系统领域奠定基础。

节能产业,随着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国家投资进一步放缓,公司积极整理、放缓投资,深化项目资源整合,稳健项目投资,加强项目运营管理能力,为后续运营打好坚实基础。由于公司放缓项目投资,报告期内节能产业营业收入和盈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4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2,146.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93.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46%,因上年同期处置光伏资产业务及其延伸权益产生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23,682.31万元,扣除该投资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14.9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报告期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公司本期出资设立日本盾安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办妥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日本国法人等番号为1200-01-183156的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注册资本日元1,000万元,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报告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14年5月15日,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节能”)与武安市光暖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暖运输“)、王更奎先生在天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光暖运输拟向盾安节能转让其持有的武安顶峰热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盾安节能同意受让该目标股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受让价格为5,437.7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安顶峰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仍为人民币7,056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盾安节能持股100%。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股权的议案》。截止2014年5月31日,股权转让手续已经完成,武安顶峰作为盾安节能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武安顶峰子公司武安银庄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庄煤矸石”),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武安顶峰持有银庄煤矸石100%的股权。银庄煤矸石作为武安顶峰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葛亚飞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4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9时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葛亚飞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5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51号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如下套期保值业务:根据部分主要战略客户及长期客户要求,公司继续在2015制冷年度(2014年9月—2015年8月)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依据公司对客户产品需求量的测算,2015制冷年度拟对主要战略客户进行3,500吨、其他长期客户1,500吨的铜期货套期保值。根据公司对未来铜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当前铜价,按5万元/吨折算,上述套期保值合同额约25,000万元,所需保证金总额约5,000万元,其中主要战略客户指定部分保证金3,500万元由客户提供,本公司实际承担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52号文。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董事葛亚飞、喻波、江挺候、何晓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53号文。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54号文。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55号文。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4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11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祥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5项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14年8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5制冷年度(2014年9月—2015年8月)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本公司主营制冷配件产业中,铜材占原材料成本约60%以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且公司与客户确认销售合同到实际采购、交货的时间差异较大,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锁定产品利润,公司拟开展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根据部分主要战略客户及长期客户要求,公司继续在2015制冷年度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依据公司对客户产品需求量的测算,2015制冷年度拟对主要战略客户进行3,500吨、其他长期客户1,500吨的铜期货套期保值。根据公司对未来铜价走势的判断并结合当前铜价,按5万元/吨折算,上述套期保值合同额约25,000万元,所需保证金总额约5,000万元,其中主要战略客户指定部分保证金3,500万元由客户提供,本公司实际承担保证金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公司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以规避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只要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1、期货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突发不利因素造成期货价格在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造成公司被迫平仓产生较大损失或公司无法通过交割现货实现盈利。

2、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铜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交易对方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的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套期保值内部控制措施

1、客户要求套期保值部分的保证金由其按50%比例提前向公司支付;部分长期客户订单的套期保值由公司承担保证金。上述两种方式都是在产品价格和需求量确定的情况下实施的,能有效控制经营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3、公司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该业务的操作程序,同时加强对相关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培训,有效避免操作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0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沟通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2010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修订后的激励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无异议。

3、2010年8月6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满足。

4、201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的《关于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5、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45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0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8.65元;预留145万份,占首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10%,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依法确定。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行权价格购买1股盾安环境A股股票的权利。

6、2010年10月,激励对象张孝高先生离职,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1,285万份(详见201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6)。

7、201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57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9.18元(详见2011年7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

8、201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数量为2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1年7月18日,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4.30元。

9、201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同意3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1年8月15日至2012年8月10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771万份。

10、公司以2011年12月6日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日,对提出申请行权的34名激励对象的77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

11、201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数量及预留期权名单、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调整为1,659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8.98元;预留期权的期权数量调整为26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4.10元。公司同意5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行权期限为2012年8月13日起至2013年8月12日止,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12、截至2013年8月12日,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全部完成,首次授予27名激励对象共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9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价格原因均未行权。

13、201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未能达到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绩效考核目标,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4万份。

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绩效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如下: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权日所在年度为N年,以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第四个行权期(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为:N+3年度净利润相比N+2年度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且N+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808,599.53元,相比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0,796,931.24元,增长率为-121.46%,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12%,行权条件未满足;公司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4%,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10%,行权条件未满足。

根据《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八、(三)行权安排”的规定:“如未能满足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公司未能达到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绩效考核目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上述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注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4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使用不超过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在其任期内,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时机、以合适的投资额度进行投资,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有《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2)岗位分离操作。公司对投资决策、资金管理、买卖操作实行岗位分离。

(3)日常对账。公司将对投资资金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并对投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发生投资行为当日由财务部门登记台帐,定期进行核对。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合理选择投资机会,公司董事会指派财务负责人跟踪理财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控制投资风险。

(5)汇报制度。资金账户管理人员定期向董事长、分管领导汇报账户资金变动和收益情况,公司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

三、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1、投资资金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短期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承诺

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后十二个月内,不实施下列行为:(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3年9月24日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浙兴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委托东兴证券用于认购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发行的“银华资本-紫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投资期限1年。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8。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投资管理标准》,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4-055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14年8月26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请于会议登记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2014年9月11日,每日9: 30-11: 30、13: 00-16: 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5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11

2、投票简称:盾安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盾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决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元
议案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00 元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晓梅、包宜凡

联系电话:0571-87113776、87113798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工业园区聚园路8号5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内容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议案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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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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