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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4-041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投资需求有所减缓,使得公司销售未达预期。虽然公司管理层经过努力,在高铁、轨道交通上取得一定业绩(2014年上半年新增贵广线、成渝线、大西线、长昆线等项目),且管理层判断随着宏观经济不断向好、电网智能化改革、城乡建设的持续推进,市场存在较大的业务拓展空间,但是上半年净利润仍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下半年,公司经营层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高低压成套产品为平台,实现以高、低压元器件、自动化元器件、电力电子和电力设计为核心,以新能源和电力安装为两翼,形成以提供设计、输配电设备制造、元器件、安装等电力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服务商。截止报告期日,公司注册资本为41,384.83万元,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输配电设备及元器件行业,公司主营高、低压输配电设备、高低压元器件、自动化元器件、工控系统、电力电子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2,908,655.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60,092.4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04%。 (一)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回顾总结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工作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己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己将暂借“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借“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2,000万元,以及“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1,000万元将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于到期前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120人,可行权数量为751.2万份;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27人,可行权数量为67万份。合计147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共可行权818.2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安排行权(公司统一行权,截止报告日尚未行权)。 3、完成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4年5月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3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3,84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14年06月26日完成了对201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4、收购资产事宜 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总价款11,286万元,其中拟改变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收购股权的价款支付,剩余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占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65.7380%的股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束龙胜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4-042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86.9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72元。截至2012年6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29,999,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9,056.49元,募集资金净额515,510,623.51 元。截止2012年6月21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2]1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己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己将暂借“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暂借“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2,000万元,以及“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1,000万元将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于到期前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了下属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为20,0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97.7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收购天津市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拟改变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用于收购股权的价款支付。本次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有项目,需要额外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完成。 本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5,747,667.67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117,759,051.59元。 综上,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60,897,091.9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2,512,033.54元,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余额为164,343,915.13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5,958,856.72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鑫龙电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从2012年6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五家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与定期存单监管有关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严格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存入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266,855,948.67元,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2012年8月9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又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三、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附表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己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201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4-043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12月16日,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龙电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沟通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2011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事项,该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无异议。 3、2011年6月1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45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50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5.36元;预留1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6.90%;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 4、2011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1年6月17日;原首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350万份调整为1,320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数量100万份不作调整;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7.04%;原激励对象人数135人调整为133人;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36元调整为15.28元。 5、201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28元。 6、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2年4月9日,公司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 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股票期权总数为2,840万份,行权价格为7.63元,其中包含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200万份。 7、2012 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计划于 2012 年5月28日向30名激励对象授出20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9.25元。 8、2013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符合第一期行权条件。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127人,可行权数量为1019.2万份。 9、2013年6月,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对提出股权激励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申请的101名激励对象的497.93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1,384.83万元。 10、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不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120人,可行权数量为751.2万份;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27人,可行权数量为67万份。 合计147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共可行权818.2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安排行权。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2013年5月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2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408,86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77,380元。2012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股权激励第一期第一次行权增加股份4,979,300股已于2013年6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413,848,300股。根据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故派发现金8,177,380元不变,所以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变化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84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759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期中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首次授予 P=P0-V=7.63元-0.019元=7.61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61元。 2、预留期权 P=P0-V=9.25元-0.019元=9.23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9.23元。 (二)2014年5月7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4年6月17日,公司发布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3,848,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在行权期中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首次授予 P=P0-V=7.61元-0.035元=7.58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58元。 2、预留期权 P=P0-V=9.23元-0.035元=9.20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9.20元。 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调整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认真核实,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所以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所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 2014-04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 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为适应经营发展及销售市场的需要,本公司拟对其以现金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变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增资的审批程序 201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118号 3、法定代表人:张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低压电器设备、元件及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 7、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8,045.77万元,净资产6,559.40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670.35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36.54万元,净利润215.95万元。(数据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适时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4-04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小庆、孙国财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适时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此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4-04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邦莲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认真核实,认为: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所以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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