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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3TitlePh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人人乐股票代码00233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石勇王静
电话0755-860581410755-86058141
传真0755-260935600755-26093560
电子信箱shiyong@renrenle.cnwangjing@renrenle.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285,313,523.566,534,002,209.16-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835,478.6710,142,042.861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811,770.1826,577,872.41-2.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0,237,280.78214,305,811.79-128.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960.025416.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960.025416.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6%0.31%0.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013,037,521.747,440,031,210.36-5.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06,744,024.163,294,908,545.490.36%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567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8.75%195,000,0000  
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25%81,000,0000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00%24,000,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神州1号境内非国有法人0.40%1,580,0000  
金鹏飞境内自然人0.36%1,438,6000  
陆世好境内自然人0.15%582,3000  
张培华境内自然人0.14%564,8990  
王英境内自然人0.13%518,4500  
刘宏华境内自然人0.12%473,6000  
郭培境内自然人0.10%38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何金明、宋琦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8%、2%的股权和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99%、1%的股权;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宋琦又分别持有公司第三大股东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62.5%和37.5%的股权。何金明与宋琦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张培华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564,899股;股东王英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股518,450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中国零售行业整体增长持续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4年1-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1%,增幅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6个百分点。

上半年,公司面对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继续坚持“减速、调整、巩固、提高”的发展策略,巩固区域经营,适度放缓规模的外延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开设门店3家,关闭了2家门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29家门店。下半年公司将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优化商业布局,进行门店结构调整,减少亏损门店对公司业绩及长期发展的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提业绩、降成本、推转型、提服务”的年度工作主题开展各项工作,以顾客为中心,推动战略转型,加强经营管控。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28,531.35万元,同比减少3.81%,主要原因是部分可比门店销售收入同比出现下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3.55万元,同比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毛利率管控,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1.54个百分点,同时上半年关店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合并单位共48家,与上年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所辖门店湛江店因长期亏损严重,且预期无扭亏为盈的可能,于2012年12月关闭,本报告期注销了该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金明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5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披露了按规定应当披露的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况。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2014年半年度报告》、《人人乐: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33)。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34)。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专户下,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名义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二级子账户,并由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公司章程》(2014年8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8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4年9月16日下午3:00(星期二);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9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6)。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或者董事会认为方便召开股东大会的合适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的,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2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有关联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4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安排可以通过网络等形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将在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中明确股东身份确认方式。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每名董事有1票表决权。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集会议而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经取得本章程规定的通过董事会决议所需人数的董事的签署后,则该决议于最后签字董事签署之日起生效,且该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传阅。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名董事有1票表决权。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召开会议而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经取得本章程规定的通过董事会决议所需人数的董事的签署后,该董事会决议于最后签字董事签署之日起生效,且需经全体董事传阅。

6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公司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披露信息的网站。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公司公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披露信息的网站。
7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公司章程》(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废止。

附件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
1第二十条 公司原则上在公司法定住所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2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同时对非关联方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并在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但在公司上市前,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出现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导致该项议案无法付诸表决时,关联股东可以参与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但该项议案须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第三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第三十五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6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本规则的修改或废止由股东大会决定。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废止。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1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5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鹿凡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2014年半年度报告》、《人人乐: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4-033)。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4-034)。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王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简历

王静,女,中国国籍,1978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7月份加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崇尚百货招商经理、集团秘书室高级经理,集团总裁办执行总监、购物中心事业部营运管理部执行总监,2014年6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王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数5%以上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传真号码:0755-26093560

电子邮箱:wangjing@renrenle.cn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将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项目)、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陕西地区榆林人民店变更后项目)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分别以西安建工路长岭店、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替代。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9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上述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向“6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新建配送中心项目、物业产权购置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备案号
1广东地区21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36,476080300650029002
2陕西地区17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31,574陕发改经贸[2008]707号
3四川地区12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9,484川投资备[5100000805221]0678号
4广西地区8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2,024桂发改备案字[2008]16号
5天津市6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11,465《关于同意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在天津新开设6家超市的函》
6湖南地区4家连锁超市发展项目8,584湘发改财贸[2008]587号
7广州新建配送中心项目18,505080100589029007
8西安赛高店物业产权购置项目14,128陕发改经贸[2008]707号
小计 152,24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仍用于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将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分别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本次变更导致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拟投资面积较原计划增加1212平方米,投资额较原计划增加699万元,变更后项目投资额相比原项目投资额增加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4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至302页。

2010年10月25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37项榆林人民店以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替代。

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区域门店地址面积拟投资额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万元)

项目

进度

(平方米)(万元)
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深圳罗湖区爱国路17,0002,921.000未签约
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注1)西安市文艺路7,293802.000已解约
合计24,2933,723.000 

注1:项目面积和拟投资额是指替代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37项榆林人民店的面积和拟投资额。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由于原募投项目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项目的租赁合同已解约、深圳泰宁花园店项目未能签约成功,为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分别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上述2家超市发展项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变更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因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发展策略的原因,本次拟变更的深圳泰宁花园店募投项目以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陕西地区的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项目以同一地区的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替代。具体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1页列明的第12项深圳泰宁花园店,面积17,000平方米,拟投资额为2,921万元,现以陕西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

西安建工路长岭店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9号,租赁面积18,671平方米,租赁期限十八年。由于租赁房产面积扩大,拟投资额增加至3,165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44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西安建工路长岭店初步计划于2014年12月开业,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2、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提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1-1-302页列明的第37项榆林人民店,以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替代。因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已解约,不能继续实施原来的门店替代方案,现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项目替代。

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项目位于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西段,租赁面积6,834平方米,租赁期限二十年,拟投资额增加至1257万元,超出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455万元,超出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

咸阳宇宏健康花园店初步计划于2014年12月开业,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可行性及财务分析

1、位于陕西地区的西安建工路长岭店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陕西地区已开业门店已近30家,以西安市为中心的陕西区域已成为公司重点战略发展区域,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西安市的市场地位,提升竞争实力。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3,165万元。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培育期结束后正常经营期间年可新增销售收入1.587亿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121万元,年新增利润638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95%,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653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5.16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经营期间年利润总额638万元,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79%,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测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2、位于陕西地区的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连锁超市发展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目前,公司在陕西地区已开业门店已近30家,以西安市为中心的陕西区域已成为公司重点战略发展区域,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陕西地区的市场地位,提升竞争实力。

(2)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期投资总额为1257万元。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效益性分析

经测算,项目培育期结束后正常经营期间年可新增销售收入5,467万元,年销售税金及附加42万元,年新增利润305万元。项目建成后,项目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16%,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为55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4.75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正常经营期间年利润总额305万元,以经营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为70%,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从财务测算结果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以咸阳宇宏健康花城店、西安建工路长岭店替代陕西地区西安文艺路购物广场店、广东地区深圳泰宁花园店2家募集资金连锁超市发展项目,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安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后的项目仍为公司主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经签字的独立董事的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3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4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2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8月27日披露的《人人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人人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336人人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33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累积投票议案除外)100.00
议案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陆;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2、联系人: 石勇 王静

3、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4、联系传真:0755-2609356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4年9月9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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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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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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