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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49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业务所处环境依然没有改善。虽然WindowsXP的退出对电脑销售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根据Gartner数据统计,上半年PC行业出货量依然处于下行通道,并且行业排名前三的PC厂商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小品牌的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挤压。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年度经营计划,以梳理、评估现有业务为主,短期内不再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继退出手机制造业务之后,2014年上半年公司转让了广州七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全面退出手机业务。 对保留的分销、PC等传统业务,坚持稳定发展思路,以利润考核为导向,控制成本与费用,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加工业务进展顺利,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均得到不同程度提升。 手游是公司2013年新进领域,目前共有两个游戏开发团队,两款游戏处于开发完善阶段。因之前公司缺乏相应的人才和业务管理经验,公司游戏项目总体进度比预期稍慢。 受周边环境影响,公司物业出租稍慢于预期,并且一些出租物业尚处于免租期,物业租赁对经营的贡献低于预期。 受公司业务调整和资产剥离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出现大幅度下降。201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5,363,835.91元,同比下降78.45%;实现营业利润-1,018,498.32元,同比增长96.72%;实现利润总额1,046,240.51元,同比增长10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8,545.09元,同比增长103.2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与上期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如下: 2014年5月22日,本公司在上海新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容喜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从2014年5月22日起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如下: 2014年5月13日,本公司与刘连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广州七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刘连云。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4年5月28日经过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易贤忠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45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广州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4 年8 月12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参加董事8名,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易贤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摘要将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将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粤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为九人。公司原董事刘美辉女士的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尚缺一名需补足。根据公司董事长易贤忠先生的提名,增补李粤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5月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李粤平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姜永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郭喜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郭喜泉先生将不在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郭喜泉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增补姜永宏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姜永宏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期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易良慧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租赁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和易良慧先生已回避表决。 2014年1-6月,公司与七喜香港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692,269.88元人民币,其中七喜控股向七喜香港销售商品1,915,744.32元人民币,通过七喜香港采购商品2,776,525.56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附: 李粤平女士简历、姜永宏先生简历 李粤平,出生于1974年2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8月—2002年3月,在广发证券东莞业务总部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3月—2004年11月,在广发证券深圳红荔路营业部任总经理。2004年11月—2005年8月,在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任业务主管。2005年8月—2010年5月,在浦发银行总行个人银行总部贵宾服务管理中心任负责人。2010年5月--2014年5月,任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心灵家园基金项目总监。 李粤平女士现在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姜永宏,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具有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高级经济师,博士。1987. 9—1991.7 福州大学财经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士、双学士,福州大学外语学院英语专业文学士,1992.8—1992.8 四川省江油天然气化工厂 生产调度,1992.8—1993.9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英文翻译,1993.9—1996.7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系 硕士研究生,1996.7—2001.12 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副科长、科长,1997.9—2001.6,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 博士研究生,2000.10—2000.11 美国劳工部、加拿大短期培训,2002.1—2004.4 广州市经济委员会信息产业处 副处长, 2008.6—2014.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8 —2010.5.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4.4—至今 暨南大学金融系 副主任、高级经济师。 姜永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在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46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召开情况 1、时间:2014年8月25日 2、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11楼。 3、出席会议人员:易贤武、刘志雄、鱼丹 4、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鱼丹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摘要将刊登在2013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报告全文将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医疗”)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0楼的部分面积出租给七喜医疗办公使用,本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689.4平方米,首年月租金为50,682元/月,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递增,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七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物业”)将与七喜医疗签订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费为42,235元/月,按上年基本管理费8%递增,服务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4年1-6月,公司与七喜香港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692,269.88元人民币,其中七喜控股向七喜香港销售商品1,915,744.32元人民币,通过七喜香港采购商品2,776,525.56元人民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47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姜永宏 ,作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2 _次,未出席会议_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 ___ 声明人 姜永宏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姜永宏 日 期:2014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48 七喜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姜永宏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 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 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50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4年1-6月,七喜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香港”)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表:
以上为七喜控股和和七喜香港2014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业务及渠道调整,预计下半年公司与七喜香港将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七喜香港成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占股100%,注册地址:RM.1A.1ST FLOOR O.T.B. BLDG, 259-265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电子产品等进出口贸易。 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七喜香港总资产为4,925,227.04美元,负责总额5,142,736.06美元,净资产-217,509.02美元,2013年1-12月七喜香港实现营业收入143,606,684.64美元,净利润-1,074,909.49 美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4年6月30日,七喜香港总资产1,649,173.45美元,负债总额1,645,610.04 美元,净资产3,563.41 美元。2014年1-6月七喜香港实现营业收入22,343,901.60 美元,净利润211,725.92 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七喜香港是广州七喜资讯产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七喜资讯的法人及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先生同时也是公司的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七喜香港和我公司为同一法人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香港”)原为七喜控股全资子公司,经2013年12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股权转让给七喜资讯。在转让前是公司在香港的进出口贸易平台,一直从事电子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具有良好的渠道和业务运作管理经验。在公司转让七喜香港股权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电脑”)的一些核心配件(硬盘、CPU等)依然需要进口,公司分销代理的产品尚有部分出口。考虑到业务及合作的熟悉程度,为降低交易成本,公司该部分业务延续原有做法,依然通过七喜香港实现。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本公司与七喜香港2014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总额469.23万元,2014年下半年开始双方将不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公司商品销售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合同签订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价格一致;公司从七喜香港采购的商品价格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价格,经七喜香港进口,七喜香港从中不赚取差价。交易总量根据双方需求通过合同确定并按合同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进口的电脑硬盘、CPU需要通过有进出口资质的公司报关进口,因为总体业务量较少,考虑到采购效率、报关及物流成本,公司这部分业务在七喜香港股权转让后依然由七喜香港完成,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和进口一样,向七喜香港出售商品也是原有业务的延续,公司代理产品通过七喜香港销往香港市场,有利于业务的稳定。 3、公司与七喜香港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采购商品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出售商品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与七喜香港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易良慧先生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 2014年2月20日,七喜电脑与七喜香港签订采购合同(编号:PCQXXG1402-1),通过七喜香港采购电脑硬盘、CPU一批,合计采购金额$223,677.5;2014年3月2日,七喜电脑与七喜香港签订采购合同(编号:PCQXXG1403-1),通过七喜香港采购电脑硬盘、CPU一批,合计采购金额$182,109;2014年4月22日,七喜电脑与七喜香港签订采购合同(编号:PCQXXG1404-1),通过七喜香港采购电脑硬盘、CPU一批,合计采购金额$46,550(折合人民币约277.65万元)。 2014年2月18日,公司与七喜香港签订销售合同(编号:HK-HEDY-DZ20140218),向其出售闪存一批,合同金额$3,700;2014年2月20日,公司与七喜香港签订销售合同(编号:HK-HEDY-DZ20140220),向其出售闪存一批,合同金额$121,335;2014年2月27日,公司与七喜香港签订销售合同(编号:HK-HEDY-DZ20140227),向其出售闪存一批,合同金额$189,700(折合人民币191.57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七喜香港的关联交易因公司股权转让而形成,所进行的交易是原有业务的正常延续;采购价格由公司和产品厂商商定经七喜香港进口,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的第三方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一致,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没有损害,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也对采购与销售渠道做了调整,2014年下半年开始和七喜香港将不再产生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51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关联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医疗”)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0楼的部分面积出租给七喜医疗办公使用,本次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689.4平方米,首年月租金为50,682元/月,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递增,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七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物业”)将与七喜医疗签订同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费为42,235元/月,按上年基本管理费8%递增,服务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 以上租赁及物业管理费2014年预计合计278,751元,不含水、电、及空调分摊等其他费用。2014年,预计公司和七喜医疗之间的水、电、空调及其他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贤忠先生、易良慧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09-24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龙淼森 注册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路17号自编五栋305室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一类医疗器械批发;二、三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兽医用家具器械制造;二、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外科、牙科等医疗专用设备及器械制造;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血液制品经营;假肢、人工器官植(介)入器械制造。 七喜医疗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七喜医疗总资产2,694,694.60元,总负债3,127,440.28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88,037.68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6月30日,七喜医疗总资产12,325,200.38元,总负债为9,744,815.88元,营业收入为1,120,226.20元,净利润为-4,951,986.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七喜医疗和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给七喜医疗的房屋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的七喜大厦10楼,租赁面积1,689.4平方米。七喜大厦属于公司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31,542.9平方米,地下一层为车库,地面11层,物业管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喜物业负责。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价格的确定是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商谈合同时租赁房屋周边同类房产租赁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和其他非关联租户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 (一)租赁合同 1、承租写字楼房号:七喜大厦10楼01、02、07、08房 2、租赁期: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止,共3 年。 3、起租期:租金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收。 4、递增率: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 %递增,至合同期日止。 5、租金计付标准: 该写字楼租金: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50,682 元;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 %递增,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54,736.6元;按上年基本月租金8%递增,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59,115.5元。 (二)物业管理合同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喜物业为七喜大厦写字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和七喜医疗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写字楼:七喜大厦10楼01、02、07、08房 2、甲方(七喜物业)向乙方(七喜医疗)收取的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照租赁合同确定的租赁建筑面积1,689.4平方米,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七喜医疗向七喜物业每月支付管理费用人民币42,235元;按上年基本管理费8%递增,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七喜医疗向七喜物业每月支付管理费用人民币45,613.8元;按上年基本管理费8%递增,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七喜医疗向七喜物业每月支付管理费用人民币49,262.9 元/月。 3、综合服务费指综合管理服务费,不包括乙方写字楼内的水、电费用及损耗费、通讯费及公共水、电、空调费等公共分摊费。写字楼内的电费由乙方按照独立计量表交纳,同时乙方需另行按独立计量表当期实际使用量的12%计算电费损耗费支付给甲方。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公司将处于闲置的房屋租赁给七喜医疗使用,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成效。 2、向七喜医疗提供租赁区域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中央空调等)可分担公司动力设备的基本费用,同时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3、与七喜医疗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6月,本公司与七喜医疗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32,378.91元,该费用为七喜医疗在位于黄埔区埔南路63号七喜工业园生产办公时产生的水电费。由于七喜工业园园区供电为专线,供水也只有一条管线,在供水、供电部门都只有七喜控股一个户头,公司根据用户的水电用量核算相应费用并按时收取。七喜医疗以上费用均按时结清,不存在拖欠。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与七喜医疗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能将公司闲置房产进行合理利用,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该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52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七喜大厦11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5日 二、参会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参加会议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李粤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姜永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五、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9月10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5. 登记时间:9月 10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6.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286号11楼综合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027】 3、投票简称:【七喜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如本公司某股东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 至2014年9月12日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新元 联系电话:020-83070708 传真:020-83070710 邮政编码:510663 地址:广州萝岗科学城科学大道286号11楼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272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53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与七喜香港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香港”)签订的购销合同及采购合同,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有关产品定价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七喜香港原为七喜控股全资子公司,2013年12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七喜资讯,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转让,2014年1月15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七喜香港转让给七喜资讯后,和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易贤忠先生,因此,双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作为七喜控股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因七喜香港股权转让前为公司在香港的进出口贸易平台,公司为保持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延续,2014年上半年仍有部分业务通过七喜香港完成,这对保持公司业务的稳定是有利的;公司与七喜香港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采购商品由七喜电脑和上游厂商确定,出售商品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没有损害,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租赁的独立意见 七喜控股将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医疗”)签订《租赁合同》,广州七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七喜医疗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了解了此次交易的性质、内容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之后,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关联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有效,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关联交易合同规定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和其他租户的定价方式一致,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 3、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郭喜泉、张方方、黄德汉 2014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14-54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李粤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增补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姜永宏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姜永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永宏先生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姜永宏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将姜永宏先生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 2、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四、对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与七喜(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香港”)签订的合同,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物料清单等相关资料。 公司与七喜香港的关联交易因公司股权转让而形成,所进行的交易是原有业务的正常延续;采购价格由公司和产品厂商商定经七喜香港进口,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的第三方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一致,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没有损害,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也对采购与销售渠道做了调整,2014年下半年开始和七喜香港将不再产生关联交易。 五、关于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关联租赁的独立意见 七喜控股拟与广州七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医疗”)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广州七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七喜医疗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了解了此次交易的性质、内容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签署合同的程序之后,我们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关联协议条款公平、合理、有效,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关联交易合同规定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和其他租户的定价方式一致,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 3、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喜泉、张方方、黄德汉 2014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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