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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5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调整同业拆借限额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核定公司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8亿元,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拆出资金期限不得超过对手方由人民银行规定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并明确公司只能以法人为单位,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拆借限额相关事宜的批复》(银总部函[2014]70号)。根据该批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核定公司人民币同业拆借最高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32亿元,对公司拆入资金最长期限、拆出资金期限等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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