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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公司目前经营业务包括纺织助剂、环戊烷产品和生态农业三个方面。2014年上半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供应过剩、需求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有所下滑。为此,公司采取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研发力度,深化项目管理,严控费用开支等多种措施,规避经营风险。 1、纺织印染助剂方面 2014年上半年,国内纺织行业总体未见好转,市场供过于求,竞争激烈。公司纺化事业部上半年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1)继续深化“6+X”客户管理,落实专人对接重点客户的重点产品;(2)落实订货计划准确性管理,压缩存货周期,减少原料积压;(3)加大市场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公司应用服务水平;(4)稳步拓展海外市场,销售同比增长31%;(5)项目管理精细化:新产品开发流程管理、提高毛利、削减产品品种。 2、环戊烷产品方面 2014年上半年,白色家电市场增长乏力,公司环戊烷业务营业收入下降了13.79%。为此,公司环戊烷事业部一方面抓紧布局新的生产基地,另一方面在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包括阻燃剂市场、完善烷系列产品。 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2014年8月13日,公司与濮阳市中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炜化工”)及其股东苏红军先生、朱磊先生、尹明和先生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受中炜化工股东苏红军先生、朱磊先生、尹明和先生的委托,受托行使53.92%的中炜化工股东权利(苏红军先生所持有22.06%、朱磊先生所持有9.80%、尹明和先生所持有22.06%),并全面负责中炜化工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中炜化工是一家以丙烷、异丁烷、正丁烷、异戊烷、发泡剂等为主要产品的石油化学品精细化工公司。一方面,中炜化工地处省级化工园区,具有环戊烷生产能力,与公司环戊烷产品高关联度,能成为公司环戊烷产品的生产基地;另一方面,2013年2月,中炜化工开始投资建设24万吨产能的异辛烷项目,目前项目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15年3月31日前投产,如果该项目建设达产,将有较好的市场预期。 为支持中炜化工业务的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推动其“年产24万吨工业异辛烷”项目的建设,公司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炜化工提供9,128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委托财务、法律等方面专业机构对中炜化工进行持续的尽职调查,在满足公司转股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有权通过合法的方式将上述委托贷款全部以增资的方式转为对中炜化工的股权投资,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53.92%。 公司受托经营中炜化工及向其提供委托贷款事宜已由201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于2014年9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农牧项目方面 2014年上半年,公司英农事业部在稳步推进土地和猪场项目的建设外,继续加大力度拓展销售渠道。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已开设“英农生机庄园”门店10家,各环节采取开放式产销对接模式,整合各地优质食材资源,解决从产地到餐桌的绿色农副产品销售服务平台,让顾客享受到健康美味的同时,更加享受美好生活。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14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4,875.20万元,较年初下降0.32%;2014年上半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53,574.04万元,较年初下降0.07%;2014年上半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82%,较年初增加0.06个百分点;2014年上半年末公司股东权益171,301.16万元,比年初减少686.32万元。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7亿元,同比下降1.62%,主要系受供应过剩、需求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主营业务销售小幅下滑;公司201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7,538.58万元,同比下降22.27%,主要系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下降所致;公司201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7,842.60万元,同比下降19.21%,主要是营业利润下降所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674.31万元,同比下降21.65%,主要是利润总额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04元,下降22.22个百分点,主要是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为实现2014年的业绩稳定,公司制定了全年经营思路:一是务实稳定纺化助剂主营业务,继续关注农牧、环戊烷和水性合成革等可深化的业务;二是在公司内部建设方面,整合内部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并充分发挥公司职能部门对各业务模块的支持,建立横向沟通机制,确保新老产业并进发展;三是重点关注人才的培训和发展,为公司后续壮大和业务多元化发展提供储备人才。 2014年上半年,公司重点工作进展如下: (1)整合公司运营管理资源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过程和运营系统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清晰运营管理目标,把公司运营战略的制定、运营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包括ISO体系预防措施程序的标准化、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企业文化的建设等多个层次的内容,作为一个完整的“价值链”,进行集成管理。 (2)加大研发力度 2014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主,继续加大研发力度的投入。通过将传统技术优势与新行业需求进行对接,在水性聚氨酯、防水剂等领域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新产品;整合研发资源,优化管理制度,力争建成可服务于整个股份公司的研发组织及管理平台;建立专业人才引进渠道、核心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继续营造重视科技、鼓励创新、实现自身价值的研发氛围,为后续公司研发力量补充务实基础。 (3)储备新的发展项目 201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继续完善德美科技园平台建设,园区共引进了十一家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团队和初创型企业,并推荐其中7个项目团队完成南方智谷项目申报,最终获得立项四个,为创新团队加快成果产业化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条件。 (4)核心人才的引进和培训 公司重点关注核心员工和新员工的培养和能力提升,并从机制建设、过程跟踪和结果考评中落实工作的开展效果。并引用咨询培训机构对骨干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通过人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夯实企业的发展基础,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 1)广东顺德高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成都德美精英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日独资设立,自其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广东绿元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由广东绿元农牧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独资设立,自其成立之日起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 冠 雄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1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参会董事6人,为黄冠雄、何国英、范小平、史捷锋、宋琪、刘洪山;独立董事郝英奇先生因出国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高明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黄冠雄先生出席并代为投票,独立董事夏维洪先生因出差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洪山先生出席并代为投票,其余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书面及通讯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4-052)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053)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花旗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包括其各地分行和分支机构及其承继人和受让人)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向花旗银行申请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9,450万元(或其等值金额)的融资额度。 2、同意公司用目前和将来的资产设立抵押、担保、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立担保权益。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代表本公司与花旗银行签署一切与花旗银行安排、授信和其它信贷或资金融通、担保及/或交易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文件及其相关附属文件及交易所相关的所有文件),及采取其认为合适的任何行动。 4、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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