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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9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在移动通信行业也呈现出复杂、严峻的态势下,保持企业经营平稳、可持续发展是公司面临的紧迫问题。运营商已开始的4G建设尚处于基站建设阶段,加之FDD牌照发放延后,2G\3G网络投资规模持续减少,公司主营业务所对应的无线网优覆盖市场投资出现滞缓,面临行业亏损状态。同时,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与新业务的投入。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出现下降,研发投入维持高位,整体出现亏损。 公司有序地采取了下述措施: 1)划小经营单元,激发经营活力;2)促进项目回款,严控运营费用; 3 )加速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 4)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项目运营管理水平。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无线通信覆盖市场,积极拓展行业应用业务,开拓国际市场,在保证公司网络优化覆盖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尽快实现4G网络关键型号产品(iDAS、RRU和Small Cell)、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及海外国际市场等领域的突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越伦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6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陆元吉、蔡家楣、裘益政因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发生,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伍仟万元),单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伍仟万元)的借款或银行保函开具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7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在杭州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4-038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互联”)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项议案公司对三维互联担保额度5000万元,合计占2013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56%。 ●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450万元,包含在本次议案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8月25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三维互联在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伍仟万元),单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伍仟万元)的借款或银行保函开具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7日,注册号:330000000070770;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移动互联总资产35,243,311.98元,净资产35,168,941.57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168,941.57元。 截止目前,三维互联无对外担保。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本公司章程第41 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110 条第(四)款规定:对外担保: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的对外担保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公司为三维互联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0万元,本次审批最高余额5,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对外担保决策权限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决定系赋予对三维互联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14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上述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95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紫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州逸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5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常州三维天地通讯系统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0.00万元。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50.00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2.81%。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外,不存在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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