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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4临-22TitlePh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闽东电力股票代码00099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凌旭陈胜
电话(0593) 2768811(0593) 2768888
传真(0593) 2098993(0593) 2098993
电子信箱mepclx@126.commepcs@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36,303,252.52760,961,034.30-4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657,995.5754,950,600.80-1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711,477.2448,244,612.14-34.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2,880,489.79-81,304,601.34201.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5-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0.15-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7%3.46%-0.4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273,438,339.054,186,552,632.45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50,465,135.591,626,052,140.021.50%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8,04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3.21%198,470,000 质押99,000,00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银驰5号证券投资资金信托其他4.75%17,729,751   
福建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0.74%2,758,665 质押2,758,66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0.66%2,467,095   
卢圣润境内自然人0.28%1,039,900   
楼肖斌境内自然人0.26%978,060   
周伟青境内自然人0.24%900,000   
陈永献境内自然人0.23%846,989   
尤娜境内自然人0.20%756,546   
潘晓艳境内自然人0.20%734,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国家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法依规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忠实勤勉职责,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调整业务发展思路,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全力调结构、促改革、谋发展、保安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630 万元,同比减少 32466万元 ,减幅为 42.66% 。实现营业利润 7403 万元,同比减少 111万元,减幅为 1.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66 万元,同比减少 629万元,减幅为 11.45% ,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贸易行业及风电行业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产、销情况表

项?目??2014年上半年产量2013年上半年产量同比增减(%)
水电(万度)606065336113.58%
风电(万度)46005699-19.28%
房地产(平方米)9637.3623690.03-59.32%

项?目??2014年上半年销量2013年上半年销量同比增减(%)
水电(万度)592715207113.83%
风电(万度)44055462-19.35%
房地产(平方米)9637.3623690.03-59.32%
贸易(万元)534436639-85.41%

如上表所示,因上半年降雨量比上年同期增加,公司水电板块发电量、上网电量同比出现上升;风电板块因本报告期风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及限电因素导致发电量、上网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地产板块“泰丽园”项目已基本售磬,导致销售面积比上年同期减少;由于国内宏观经济发展增速依旧缓慢,贸易行业环境日趋复杂,致使贸易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4监-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名单如下:

叶斌、黄世锦、郑巧玲

监事林建辉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监事郑巧玲代为表决。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1、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对债权所在公司宁德市南瑞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因该公司的合同已到期并违约,经现场走访调查该公司目前没有正常经营、法定代表人失联,据此判断该款项的回收的可能性较小。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宁德市南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6,059,964.00元,其中本年补提5,775,415.80 元,上年已提284,548.20元,该事项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775,415.80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上述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决定,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2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监事会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8.26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4董-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邦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名单如下:

何邦恒、张成文、张斌、黄祖荣、汤新华、任德坤

独立董事张学清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汤新华先生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对各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理,对债权所在公司宁德市南瑞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核查,因该公司的合同已到期并违约,经现场走访调查该公司目前没有正常经营、法定代表人失联,据此判断该款项的回收的可能性较小。董事会综合分析债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对宁德市南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进行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总额为6,059,964.00元,其中本年补提5,775,415.80 元,上年已提284,548.20元,该事项对本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775,415.8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2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4、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临-2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我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5、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临-24)。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4临-2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信小贷公司”)为我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精信小贷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笔银行借款部分用于置换该公司原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5,000万元,并解除闽东电力为原借款15,000万元全额担保责任;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有精信小贷公司20%股比,为精信小贷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的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同时要求精信小贷公司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足额反担保,在精信小贷公司出具有效足额的反担保措施之前,我公司不得为该笔借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7日

注册地点:宁德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法定代表人:庄辰明

主营范围:在蕉城区办理各项贷款、银行业机构委托贷款业务(不含需经银监部门审批的前置许可项目)。

由于精信小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庄辰明先生原为闽东电力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辰明先生辞去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未满12个月,故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关系。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精信小贷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3年12月31日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5,323.40万元,负债总额19,691.71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5,000万元),净资产45,631.69万元;2013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2,588.79万元,利润总额9,921.96万元,净利润7,432.00万元。

截止2014年6月30日,精信小贷公司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资产总额56,365.35万元,负债总额16,455.6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15,000万元),净资产39,909.75万元;2014年1-6月份,该公司营业收入5,183.34万元,利润总额-5,862.91万元,净利润-5,721.93万元。

截止2014年8月12日,精信小贷公司诉讼金额合计17,858.58万元,收回本金3,804.38万元。

2、精信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说明

根据精信小贷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精信小贷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超过该公司总股本20%,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均无法决定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或对该公司进行实质控制,因此该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
1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920.0020.00%法 人
2新疆新颜投资有限公司3,960.0010.00%法 人
3吴传清3,762.009.50%自然人
4福建中银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8.008.00%法 人
5宁德市红蚂蚁投资有限公司2,653.206.70%法 人
6王亦雄2,262.485.71%自然人
7晋江富永雨具有限公司1,980.005.00%法 人
8李祖建1,848.004.67%自然人
9福建石福实业有限公司1,584.004.00%法 人
10周绍迁1,320.003.33%自然人
11兰 馨792.002.00%自然人
12郑 农726.001.83%自然人
13福鼎市鼎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0.001.67%法 人
14福州海拓物流有限公司660.001.67%法 人
15宁德市蕉城万象林业有限公司660.001.67%法 人
16福建顺欣物业有限公司594.001.50%法 人
17福鼎市祥云贸易有限公司528.001.33%法 人
18宁德市日晨贸易有限公司528.001.33%法 人
19陈碧玉462.001.17%自然人
20福鼎标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396.001.00%法 人
21肖 斌343.200.87%自然人
22宁德市鸿月投资有限公司303.600.77%法 人
23福建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264.000.67%法 人
24福州市晏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64.000.67%法 人
25福州信驰通讯有限公司264.000.67%法 人
26林 健264.000.67%自然人
27陈仁崇264.000.67%自然人
28丁 棋224.400.57%自然人
29唐幼舜211.200.53%自然人
30王光镇166.320.42%自然人
31俞文震132.000.33%自然人
32余东旭132.000.33%自然人
33甘志强105.600.27%自然人
34吴建平66.000.17%自然人
35高利源66.000.17%自然人
36林寿堂66.000.17%自然人
合计39,600.00100.00--

截至2014年8月12日,上述股东中宁德市鸿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巫恕英、林德涵、王香珠、郑秀英、林锦平、苏水景、龚信康、阮昌光、刘从宾、陈仕凤、张天敏、陈佳贵);宁德市蕉城万象林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金兴为公司股东郑农的父亲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精信小贷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笔银行借款部分用于置换该公司原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5,000万元,并解除闽东电力为原借款15,000万元全额担保责任;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银行要求由精信小贷公司按各股东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部份资产抵押担保,并确定闽东电力为该笔借款综合授信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按闽东电力持有精信小贷公司20%股份提供保证担保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精信小贷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为精信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和目前单一最大股东;截止2014年6月30日,精信小贷公司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为29.19%,小于70%;同时,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要求由精信小贷公司按各股东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部份资产抵押担保,并确定闽东电力为该笔借款综合授信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按股比为精信小贷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有精信小贷公司20%股比,为精信小贷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的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同时要求精信小贷公司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足额反担保,在精信小贷公司出具有效足额的反担保措施之前,我公司不得为该笔借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我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联担保已事前征得我们同意。

2、鉴于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精信小贷”)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该笔银行借款部分用于置换该公司原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5,000万元,并解除闽东电力为原借款15,000万元全额担保责任;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有精信小贷20%股比,为精信小贷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的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为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自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我们认为:上述综合授信借款是为了部分用于置换该精信小贷原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借款15,000万元,并解除闽东电力为原借款15,000万元全额担保责任;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但要求精信小贷为闽东电力的上述担保提供有效足额反担保,在精信小贷出具有效足额的反担保措施之前,我公司不得为该笔借款向银行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4、截止2014年8月12日,闽东电力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150万元,占闽东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8%;闽东电力实际履行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7,366.92万元,占闽东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3%。闽东电力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5、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8月12日,闽东电力累计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6,150万元,占闽东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28%;闽东电力实际履行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7,366.92万元,占闽东电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3%。闽东电力对外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8.26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4临-2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召集。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5、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召开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15:00 至 2014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9、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10、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董-05)。

(二) 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董-05)。

2、审议《关于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监-03)。

3、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董-07)。

4、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为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临-23)。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社会公众股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④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10层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投票代码:“360993”。

2、投票简称:“闽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闽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00
2关于选举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0
3关于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3.00
4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00
5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5.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后,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闽东电力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登陆成功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小芳

电话:0593-2768983

传真:0593-2098993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文本。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将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名称表决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陈丽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宁德市精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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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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