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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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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TitlePh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网上自注册
(二)现场身份验证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2014年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925.95万元,同比下降9.48%;实现利润总额4,014.13万元,同比下降35.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03.69万元,同比下降34.78%。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5,228.94万元,同比下降3.32%;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78,527.70万元,同比增长0.49%。

  (一)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制定《内控执行情况测试预案》,并深入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二)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开展

  1、园区开发建设业务

  完成空港C区一期总占地面积191.03亩土地入市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完成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北侧工业用地一期总占地面积797亩土地的配套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开展空港木林高端制造业基地一期总占地面积为261.99亩土地落户项目招商工作;继续推进龙湾屯镇南部功能区规划方案调整工作;开展北小营宏大二三产业基地内总占地面积为274.91亩土地落户项目招商工作。

  2.工业地产开发业务

  取得空港企业园三期北区销售许可证;进行空港企业园配套设施--研发中心项目公共区域装饰工程;天保恒瑞完成口岸物流中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证、人防批复等开工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天源建筑开复工面积约42.35万平方米,各项目工程均安全、稳步按工期开展。

  4.物业管理与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持有型物业的维护力度,丰富招商手段,提高物业管理与租赁板块的收益水平。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土地开发收入而上年同期有此项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土地开发成本而上年同期有此项成本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企业园宣传费同比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无形资产摊销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本化利息同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支付项目合作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1.1.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较上年同期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无园区开发建设板块收入,而上年同期有此项收入。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额度不超过2.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2012年9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2-019的公告。

  2013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423号)文件,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1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3-021的公告。

  2014年8月19日,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空港科技CP001”),详见公司2014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临2014-021的公告。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进展情况详见“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 其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园区开发建设业务本期无收入,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土地开发业务收入所致;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房产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所致;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完工进度有所增加所致。

  3.1.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3.1.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亦无对公司产生影响的情况发生。

  3.1.4 投资状况分析

  3.1.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80.53万元,比期初493.48万元减少2.62%。

  被投资公司情况:

  ■

  3.1.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1.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1.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1.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田建国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4-02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4年8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会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组成部分,也相应的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修改:

  ■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4-02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天源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田建国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766,250,787.60元,负债总额642,652,786.7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0,5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492,652,786.74元),净资产123,598,000.86元,资产负债率83.87%。201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7,327,976.74元,净利润10,698,962.09元。(上述数据均已经审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 707,576,117.58 元,负债总额 580,146,022.4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 430,146,022.48 元),净资产 127,430,095.10 元,资产负债率81.99%。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249,603,747.40 元,净利润 3,832,094.24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拟签订的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物业集团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9%,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2014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4-02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上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4-02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1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3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4年9月11日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五)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下午3:00至2014年9月11日下午3:00。

  2、未办理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以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二《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查询。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地点

  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四项议案已经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9月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4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05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附件一: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二: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作出投票指示。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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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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