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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TitlePh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广田股份股票代码00248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旭郭文宁
电话0755-221905180755-22190518
传真0755-221905280755-22190528
电子信箱zq@szgt.comzq@szg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203,392,525.723,619,824,125.031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5,418,171.36197,219,037.854.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03,645,344.48197,160,911.253.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83,674,102.99-164,632,014.50-497.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0.38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00.385.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8%6.11%-0.7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157,272,007.548,836,655,420.7214.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840,844,263.813,711,276,892.453.49%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01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5.29%234,240,000 质押59,000,000
冻结3,000,000
叶远西境内自然人14.85%76,800,00057,600,000  
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7.42%38,400,000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10,221,688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54%7,958,40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其他0.97%5,004,50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8L-FH001深其他0.45%2,349,902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他0.32%1,652,3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0.29%1,499,947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其他0.23%1,199,9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控制;新疆广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叶远东为叶远西之兄。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4年上半年,城镇化提速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不仅扩大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规模,而且对建筑装饰的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愈发深远,建筑装饰行业接受移动互联思维转变商业模式迫在眉睫。

报告期内,公司大营销战略取得阶段性进展,依托ERP系统提升工程管控水平,引入国内外优秀团队提升设计实力,积极研究智能领域和移动互联网下的转型升级。公司荣获2013年度《财富》中国500强,成功承办第十届文博会广田分会场,公司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订单势头良好,但受房地产市场明显调整之影响,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放缓,收入结转未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339.25万元,同比增长16.12%;实现营业利润25,144.91万元,同比增长6.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41.82万元,同比增长4.16%。

(2)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

①大营销战略取得阶段性进展,客户结构和区域布局有所优化

2014年是公司正式推行大营销战略,对营销实施统筹管理的元年。公司调整总部营销中心职能,践行大客户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公司通过新设事业部、新增营销团队开拓西北、西南、东北市场,试水澳门市场,兼并南京柏森提升华东区域竞争力,进一步完善了全国营销网络布局。上半年新签订单中,客户结构单一的情况有所改善,公司业务拓展能力明显提升。

②ERP系统基本建设完成,工程管控258体系得以落实

以“三大管理平台+工程项目管理5大主线+财务业务一体化”的ERP系统方案设计与试点推行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入全面推行阶段。ERP系统除实现对项目施工进度、资源、成本、收入、资金之全方位管控外,还整合了工程管控258体系各阶段业务核心环节,业务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财务数据,实现业务到财务的一体化。同时,公司加大事业部改革力度,内部管控力度继续提升。

③开创文博会首个建筑装饰主题分会场,品牌美誉度极大提升

公司成功承办第十届文博会广田分会场,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首家文博会分会场。分会场以“绿色、低碳、文化、科技”为主题,设立“智慧家居体验馆”,“绿色装饰科技展示馆”,邀请全球顶级建筑师、设计师及行业专家学者举办了“绿色人居?可持续发展论坛”、“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高峰论坛”等多项学术研讨会。通过科技与创新,打破“高污染、高能耗、技术薄弱、劳动密集”等传统装饰行业固有印象,广田品牌美誉度和知名度显著提升。

④引入国际团队并注重校企合作,设计实力有效提升

公司联合四川美术学院成立了装饰行业首家校企联合研究生工作站,与广州美术学院建筑艺术设计学院签订了《陈设艺术战略框架协议》,引入了国内外优秀设计团队,设计实力明显提升。公司承接了海口鲁能希尔顿逸林酒店、乌鲁木齐希尔顿酒店、云浮洲际酒店、瑞城假日酒店、西安未央印象城-诺富特酒店、天津地铁5-6号线、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等大型高端项目的设计业务,高端酒店、轨道交通设计能力获得客户认可。

⑤探索转型升级思路,借助科技力量引领创新转型

公司成立了科学技术研究院,拟专注于企业转型发展战略、新材料新技术研究推广、创新项目孵化三大主题,为传统业务的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公司关注到,住宅装饰装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同行业已经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下的住宅装修商业模式。公司作为住宅精装修领域的领跑者,也在深入调研探索移动互联网家装的最佳切入点和商业模式。此外,公众对家居的信息化、智能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建筑装饰为平台的智能家居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布局智能领域,被授予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智慧家庭(居住区)试点单位,参与物联网智慧家庭(居住区)领域的国家标准研发、编制,体现了国家对公司智能领域研究成果的认可。此外,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获得专利4项,新申请专利8项,荣获广东省科技示范工程18个,创新成果16个,并在建筑垃圾循环应用、工业废弃物、建筑再生料和沙漠风积沙建材再利用、幕墙通风构造等方面深入研究并取得初步成果。此外,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⑥注重人才引进及培训,为公司发展提供基础

公司坚信惟有汇聚八方人才,方可实现广田再次腾飞。报告期引进各类专业管理人才近百人,上线E-HR完善绩效管理体系。50人荣获广东省优秀建筑师称号。同时,通过校企合作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人才的聚集为广田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③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广田装饰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范志全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2年。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兵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朱旭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17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保荐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79,200,000.00元,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减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71,492,800.00元后,余额2,007,707,200.00元于2010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账户号开户行存入金额(元)
144201528600059111158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滨河支行900,000,000.00
2337050100100110678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650,000,000.00
37903015510000036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凤凰大厦支行407,707,200.00
44000029719200122452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50,000,000.00
合 计2,007,707,200.00

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828,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88,468,970.6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5,842,101.14
加:销户结存息基本账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159.5
减: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9,378,166.7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94,933,064.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0年1月制订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10月18日分别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0月用募集资金28,228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园基地建设项目,对该部分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9日分别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更换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2011年9月1日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012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广田高科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渡支行(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原账号为819813443508091001,银行自动更新账号为769257945808),更换至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12000491402010。并于2012年4月5日与财富里昂及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款项仅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部品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账号:4000029719200122452,更换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同意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大厦支行,账号:79030155100000362中的超募资金转存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账号:7441210182600117917 ,并于2013年7月22日与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2014年6月30日余额(元)
浦发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79030155100000362募集资金专户176,982.82
浦发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79030167330000106七天通知存款4,137,234.98
浦发银行深圳凤凰大厦支行79030167020001095六个月定期存款79,926,000.64
浦发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84,240,218.44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100110678募集资金专户6,545.39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57265七天通知存款2,431,661.81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68192智能定期40,000,000.00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67914智能定期50,000,000.00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68076智能定期50,000,000.00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74356智能定期20,000,000.00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337050100200075783智能定期30,000,000.00
兴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92,438,207.20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28600059111158募集资金专户8,665,206.20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28600049012074*000*34六个月定期存款23,109,628.13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28600049012074*000*37三个月定期存款50,356,250.00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28600049012074*000*35七天通知存款30,210,652.41
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44201528600049012074*000*36七天通知存款50,289,547.27
建设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62,631,284.01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19200188000145851募集资金专户1,109,012.67
江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109,012.67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812000491402010募集资金专户2,908,256.80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812000491421119七天通知存款3,000,000.00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812000491422018三个月定期存款31,800,175.56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812000491422109六个月定期存款25,385,000.00
广州银行深圳分行812000491422117六个月定期存款10,154,000.00
广州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73,247,432.36
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7441210182600117917募集资金专户355,894.17
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7441210184000020172三个月定期存款80,911,015.65
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81,266,909.82
募集账户余额合计  594,933,064.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的变更: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与控股子公司方特装饰工业园生产项目(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重复,且方特装饰在幕墙专业领域实力较为突出,其筹建的工业园为幕墙专业生产加工基地,专业性强、规格更高,因此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5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工,已采购生产设备546万元。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取消后厂房将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已采购的546万元幕墙设备以原价转让给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587.92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37.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957.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28,228.0028,228.00 28,228.00100.00%2012-12-31-967.63不适用

设计研发中心项目7,752.007,752.00   2012-12-31-不适用
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6,919.106,919.1070.543,531.6351.04%2012-12-31-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899.1042,899.1070.5431,759.63 --967.63--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6,013.616,013.61 5,413.6190.02%2012-12-31-不适用
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收购-4,896.004,896.00 4,896.00100.00% -713.34不适用
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8,310.008,310.00 8,310.00100.00%  -652.45不适用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3,063.003,063.003,063.003,063.00100.00%-76.29不适用
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收购-15,48015,4807,384.007,384.0047.7%- 不适用
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10,000.0010,000.00 10,000.00100.00%-168.29不适用
深圳市广田软装艺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3,000.003,000.00 3,000.00100.00%--54.65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8,500.008,500.00 8,5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64,000.0064,000.00 64,000.00100.00%----
补充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11,565.0011,565.00420.275,631.1148.69%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34,827.61134,827.6110,867.27120,197.72 -1,555.72--
合计-177,726.71177,726.7110,937.82151,957.36 -588.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已建成投产,截止本报告日正在办理竣工决算;

2、公司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尚未投入,主要系公司尚未购置到适应设计研发中心发展需求的办公楼。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买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项目,由于交易对手未能如期交房,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友好协商,公司拟取消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由对方退回公司已预付的购房款及相应资金成本。公司董事会已对外发布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12、2013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63万元收购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21日、3月17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200万元、718.9万元和2,144.1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2014年2月19日,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由刘东变更为康劲松,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13、2014年5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480万元支付受让陆宁持有的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首期转让款。二期股权转让款视本次收购后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业绩承诺期(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日所在的当季度第1个自然日开始的36个月)合计净利润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资金支付来源。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6月27日、7月1日、7月9日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超募资金4,644万元、2,74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支付股权首期转让款。截至本报告日股权首期转让款尚有96万元未付。2014年6月11日柏森实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由南京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南京广田柏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陆宁变更为赵兵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7.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01020125号《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1年3月已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存放于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并正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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