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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37TitlePh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顺洁柔股票代码00251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海军邹晶晶
电话0760-878856780760-87885196
传真0760-878856770760-87885677
电子信箱dsh@zhongshungroup.comdsh@zhongshungroup.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28,670,640.741,139,203,737.51-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155,916.9881,521,896.01-5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717,368.9181,177,172.25-6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3,543,923.01-54,423,436.05345.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20-5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20-5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7%3.63%-2.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452,297,624.674,492,859,170.90-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318,480,232.592,282,324,315.611.58%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2,218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0.06%121,930,052   
中顺公司境外法人21.47%87,093,068   
广州市佳畅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15%16,832,400 质押16,832,400
隆兴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21%13,000,000   
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0%11,767,977   
常德市武陵区益嘉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8%8,044,873 质押2,470,000
彭州市亨茂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2%7,373,504   
刘祖德境内自然人0.40%1,617,921   
中山市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9%1,189,535   
邓冠彪境内自然人0.26%1,035,90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邓冠彪和邓冠杰控制下的企业,即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中山市中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邓冠彪,存在关联关系。2、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常德市武陵区益嘉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6,794,873股,通过信用账户持有1,250,000股,合计持有8,044,873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由于生活用纸市场容量的持续增加、淘汰落后产能和文化印刷用纸市场疲软等原因,近年来,国内高档生活用纸的新增产能项目集中,造成投资过热,产能增长超过了市场需求的增长,行业已进入阶段性产能过剩时期。报告期内,公司为巩固市场占有率,不断加强全国主要零售系统的控制,加大了市场费用的投入及促销力度,致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微增长,且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主营业务销售量的增长,销售费用上升;公司通过统筹职级调整、精简人员、增产增效,人员分流投入增加,管理费用上升;纸浆为生活用纸产品主要原材料,公司生产耗用的纸浆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50%以上,纸浆耗用价格相对上年同期略有上升。

现阶段生活用纸行业出现了阶段性的产能过剩,但纸手帕已成为生活用纸消费升级的龙头产品,公司把握机会,重点推广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洁柔可湿水系列和洁柔LOTION柔滑系列产品,及全球首创的“洁柔Q迷你纸手帕”,随着公司品牌形象和差异化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升,同时加大抽纸、卷纸等产品品类的延伸和销售渠道的拓展。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58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15.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6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颖忠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3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公司已对使用状态中的固定资产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类,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根据会计政策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基于考虑机器设备的先进性、设备损耗减小,使用寿命有所延长,为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机器设备类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因此,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残值率情况对照表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变更前机器设备10、145%、10%
变更后机器设备10、205%、10%

3、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4、审批程序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3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不会对2014年半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预测,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2014年度净利润增加约703万元。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2014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变更后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使得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更接近于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3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26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理由充分,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4-3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9名,独立董事阮永平先生、董事蔡云晔女士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王宗军先生、董事董晔先生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13]43号文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4]20号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2014]19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指示精神,修订《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的议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8日

附件: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十六条(十一)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本章程规定的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十二)对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本章程规定的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五十五条(2)半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3)季度报告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半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3)季度报告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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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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