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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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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权结构: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4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就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再次于2014年8月21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2014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明海副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4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73,233,25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90.0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73,213,2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90.012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选举熊续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3,21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2选举张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3选举方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8,0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80 %;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4选举王德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5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6选举吴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7选举邱妘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8选举贾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1.9选举郑如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73,218,0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80 %;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说明:独立董事郑如飞女士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三十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于2014年8月26日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证书编号为320296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九名董事成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1选举梁勇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2选举张保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3选举范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773,213,207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4%;

  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上述三名监事成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海江先生、刘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沈粤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下午4:0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明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熊续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明海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宇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贾生华先生为主任委员,熊续强先生、王德银先生、方宇女士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邱妘女士为主任委员,张明海先生、郑如飞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郑如飞女士为主任委员,熊续强先生、邱妘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邱妘女士为主任委员,方宇女士、郑如飞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德银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方宇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慧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晓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天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邹朝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1)。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1、总裁:王德银先生,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省安吉县物资局财务科科长、县煤气公司经理、局党委委员,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营运中心主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

  2、执行总裁:方宇女士,女,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罐头厂团委副书记,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3、副总裁:孙红女士,女,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员,宁波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部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会长。

  4、副总裁:王慧女士,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助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金港置地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宁波市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5、副总裁:吴晓林先生,男,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武汉水电大学(宜昌)建筑工程系副教授、香港永新集团下属公司副总经理、路劲地产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城市公司总经理。

  6、副总裁:何天友先生,男,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波特曼建筑设计事务所项目经理、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同济华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部总经理、上海龙湖置业有限公司研发设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7、副总裁:邹朝辉先生,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高级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8、董事会秘书:罗瑞华先生,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国懋财经金融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秘书、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9、财务总监:朱莹女士,女,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兼任宁波雄宇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10、证券事务代表:赵姝女士,女,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8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下午5:0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勇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梁勇波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9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的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北银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2,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92.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江北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6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玖亿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为: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拟与江北银亿签订的《借款合同》主合同项下的江北银亿应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等其他合理费用。担保金额为12,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四、董事会意见

  江北银亿资产情况、盈利能力及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33,384.00万元,占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44,955.83万元的142.3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89,3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4,999.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北银亿营业执照;

  3、江北银亿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4年1-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5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为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推动彩票事业的发展,拓展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根据彩票发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市场发展需要,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与相关合作方成立合资公司,开展彩票销售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资公司介绍

  1、公司名称: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筹)。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0%、其他两位股东共持股30%。

  5、治理结构:合资公司董事会共七人,其中公司派出四位董事,熊续强先生任合资公司董事长。

  6、业务及收购情况:合资公司拟收购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科技”)100%的股权。天元科技为一家致力于物联网应用系统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开发的即开型彩票自助销售及兑奖终端拥有多项专利技术,设备已经成功地在哈尔滨、济南、宁波、绍兴等地布点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天元科技已与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署了即开型福利彩票自助投注设备合作协议,并取得了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山东省济南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对自助终端销售业务的授权。

  三、公司进军彩票销售领域的规划

  (一)战略目标

  公司进军彩票销售领域的战略目标以自助终端售彩为基础,利用自身优势和渠道进行彩票营销推广,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就彩票销售进行拓展,打造一个包括网站售彩、移动互联网、自助终端等在内的全渠道、多票种的线上线下全方位彩票销售体系。

  (二)业务规划

  1、开展自助终端彩票销售业务计划

  合资公司计划将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实现6000台、1万台和1.5万台自助终端设备的生产和布点,通过稳步的收入增长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

  2、积极拓展电子彩票业务和销售

  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对电子彩票的研发力度,并就电子彩票销售进行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网站售彩、移动互联网、手机售彩、自助终端售彩、电话售彩等。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合资公司现有自助终端产品已通过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测试认证,并已与部分省市福利彩票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能够快速开展全国范围内设备布点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公司有望在只增加少量投入的情况下利用相关业务增加稳定的收益。

  2、公司在做好房地产主业的同时,今后将致力于打造自助终端实体加互联网的全方位彩票销售体系,公司将利用业务所涵盖的所有渠道,做大公司彩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并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3、本次投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活动未来取得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投资行为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3、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50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及其全资控股的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隆咨询”)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分行”)申请5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0年。银亿房产下属全资控股的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银亿”)以其拥有的四明广场1#楼产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84,000万元,担保期限10年。同时,公司拟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担保期限10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92.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

  注册地点:江北区德记巷3号

  法定代表人:熊基凯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企业管理咨询,房屋租赁,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余姚银亿拟与工行宁波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宁波银隆咨询拟与工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金额为84,000万元,抵押期限10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余姚银亿拥有的四明广场1#楼产权,详情如下:

  ■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拟与工行宁波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范围包括:宁波银隆咨询拟与工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担保期限10年。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银隆咨询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余姚银亿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33,384.00万元,占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44,955.83万元的142.3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89,38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4,999.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隆咨询营业执照;

  3、宁波银隆咨询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4年1-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5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8月 26 日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徐海江先生、刘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简历

  1、徐海江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公司助审、主审、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成本合约中心总监。

  2、刘江先生,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鄞州建筑设计院建筑师,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讲师、建筑与环境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设计管理中心总监。

  上述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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