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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决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固定资产的议案。 为了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将部分分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出租。其中八五二分公司第一管理区第九作业站烘干塔建于2007年,原值132万元,截止2014年6月,累计折旧102万元,净值30万元。现拟对外出租,起租价定为每年15万元;八五二分公司第二管理区第二作业站烘干塔始建于2007年,原值108万元,截止2014年6月累计折旧84万元,净值24万元。原设计为水稻烘干,后改为玉米烘干。现拟对外出租,起租价定为每年15万元;八五二分公司第三管理区第五作业站烘干塔建于2007年,原值132万元,截止2014年6月份累计折旧102万元,净值30万元。现拟对外出租,起租价定为每年20万元;八五九分公司闲置的水泥晒场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该部分资产原值1873.08万元,净值1368.84万元。现拟对外出租,起租价定为每年120万元。由于上述分公司目前主要是以现金方式收取地租,较少从事粮食经营,晒场、烘干塔等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出租该部分资产将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益。本次承租方的选择将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由于煤炭业务下滑,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拟减持所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利公司")1800万股中的757万股,同时全利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减持按照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共计减持757万元。减持后,全利公司注册资金变为3743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1043万元,占27.87%;哈尔滨全利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持有1755 万元,占46.89%;哈尔滨金宏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945万元,占25.2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ST大荒 公告编号:2014-07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减持所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1800万股中的 757万股。 ●本次减持按照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共计减持757万元。 一、交易概述 由于煤炭业务下滑,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减持所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全利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利公司")1800万股中的757万股,同时全利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减持后,全利公司总股本变为3743万股,其中本公司持有股份1043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7.87%。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全利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在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4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维明。本公司出资1800 万元,占40%;哈尔滨全利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出资1755 万元,占39%;黑龙江省东宁县东胜煤矿出资945 万元,占21%。2012年3月东胜煤矿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哈尔滨金宏泰商贸有限公司。 全利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煤炭批发经营。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利公司总资产为65,489,531.19 元,净资产为45,000,293.75 元,营业收入1,728,829.38元,净利润-1,054,098.88 元。 三、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按照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共计减持757万元。减持后,全利公司注册资金变为3743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1043万元,占27.87%;哈尔滨全利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持有1755 万元,占46.89%;哈尔滨金宏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945万元,占25.24%; 本次交易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召开全利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四、本次交易对本司的影响 减持后,本公司不再是全利公司第一大股东。 由于全利公司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营业利润等金额占比较小,对本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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