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塑业 公告编号:2014-043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宏观经济预期疲软,内生动力不足,公司主业包装膜市场需求低迷,产能扩张超过市场需求增幅,出口市场亦受到国内低价竞争的影响,行业竞争激烈程度未有好转,市场整体运行环境不利。公司通过成立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小组,加大力度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力求以差异化经营为现有产品找到立足市场的新途径;加强新产品市场开拓,特别是高附加值A品客户和国外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出口市场占比;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以现场管理为抓手,提升现场管理水平等措施,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377.2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亏。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327,48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亿元,并全面启动年产3万吨节能环保预涂膜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年产4000吨超薄耐候平衡型聚酯电容膜项目持续对设备进行优化调试,试制产品品质经客户持续数月的试用反馈不断提高,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报告期内,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研发实力,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成立功能高分子膜研发中心,共同开展功能高分子膜核心技术及产业化研究。公司努力提升研发水平,加快新产品的推广进度,电容器介质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电气工业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电子信息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等三项新产品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省级新产品鉴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2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99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4-04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丽雅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获得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4-04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9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327,48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2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7,279,998.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364,142.6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867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9,622,365.29元投入项目建设(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92,362.08元),以总额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总额24,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6月30日余额为177,741,777.3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账号为732601018260018904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于 2014 年5月7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 附件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4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4-041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五届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27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琼宜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国风塑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国风塑业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国风塑业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聚焦主业,向功能性薄膜材料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整合公司业务,公司拟将所持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国风非金属)100%股权公开对外挂牌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 法定代表人:汪丽雅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加工、销售,非金属材料及改性材料、母料生产、销售,包装机械生产与销售;非金属材料贸易。 国风非金属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位于青阳县蓉城镇五星工业园,现已形成年产30万吨非金属超细粉的生产规模。截止2014年6月30日,国风非金属总资产5,889.54万,净资产468.89万。 本公司持有国风非金属公司100%股权。国风非金属位于青阳县,异地管理成本较高,其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的加工,与公司薄膜主业相关度不高。近年来地方政府对矿产资源开采进行整顿,使其原料供应量下降,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购成本加大,效益逐年下滑。根据公司聚焦主业,向功能性薄膜材料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整合公司业务,公司拟将所持国风非金属100%股权公开对外挂牌转让。 2、股权转让价格 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所持国风非金属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确定挂牌底价,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根据竞拍结果最终确定。 3、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由本公司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并依法办理。 4、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具体办理有关本次股权挂牌及其他转让相关事宜。 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