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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4-05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8日收到《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海龙股票的通知函》,该函中告知公司,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减持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海龙股票的通知函》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简称: 恒天海龙 股票代码: 000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18号 通讯地址: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1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恒天海龙/上市公司/公司 指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18日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 本报告书 指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国威 注册资本:9810.9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00228056144 组织机构代码:76872554-3 地税税务登记证:鲁地税奎字370705768725543 号 国税税务登记证:国税鲁字370705768725543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和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投资。(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和禁止、限制经营项目)。 经营期限:自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至二○五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恒天海龙8,736,262股,持股比例1.01%;未来12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恒天海龙股份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前持有恒天海龙股份权益的情况 此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发布前,权益变动期间初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天海龙51,935,16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7日,主动减持恒天海龙股份累计超过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天海龙股份8,736,262股,占恒天海龙总股本的1.01%。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出售恒天海龙股份26,000,000 股,占恒天海龙总股本的3.0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国威 日期:2014年8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国威 日期:2014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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