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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2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 2014-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财企[2009]94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2009年第63号公告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集团")所持本公司国有股及其孳生股份共计12,979,200股自2009年6月19日起被陆续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泰和新材集团通知,公司国有股东已以上缴资金方式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泰和新材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2,97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冻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泰和新材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85,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1%,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状况。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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