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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ST新民 公告编号:2014-053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全面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民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印染”)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全区涉锑企业实施停产的通知》,从2014年7月19日起实施暂时性停产;2014年7月24日中午12时,根据《关于对全区涉锑企业有条件恢复生产的通知》恢复50%产能。详情请见公司2014-048、2014-049号公告。 近期,经有关环保部门及污水处理公司联合检测,确认新民印染生产污水经预处理,锑浓度测试值达到环保指标要求,准予新民印染从2014年8月28日起全面恢复正常生产。 公司印染业务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自接收到停产通知后,新民印染相关人员积极响应环保要求,在尽短时间内实现了全面恢复生产。此次停产预计对本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影响较小。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ST新民 公告编号:2014-052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民科技”)于2014年8月2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实业”)减持股份的通知,新民实业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22日、2014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新民实业自2013年7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的累计减持比例为4.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履行情况 新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持有本公司股东新民实业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向本公司申报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新民科技股票上市后,上述人员承诺: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本公司股东新民实业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的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股东新民实业没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公司股东新民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01,841,0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1%,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第二大股东。 四、备查文件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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