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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4-4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六楼会议室。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33人(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07,030,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8%。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如下:
备注:网络投票中有2名股东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账户,上述2个账户合计包含25个投资者的账户。 (三)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淑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对议案1已回避表决。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比例为占中小投资者投票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邹志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中恒集团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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