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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有续展开。为突出公司主营业务,迎接新时代下新的发展机遇,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的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96,575.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49%;实现净利润4,213,537.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266.61%;其中: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73,948.9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32.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20,202.2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448.72%。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0132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311元/股;以合并报表计算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002,207.06元,每股净资产0.74元/股。 为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兑现恢复上市时的承诺,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报告书》,201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1628号),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3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参与本次重组涉及的有关方面涉嫌违法被稽查立案,公司并购重组申请被暂停审核。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涉及审查的事项仍在进行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做好针对不同结果的应对措施。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仍处于暂停状态,最终能否恢复审核及何时恢复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反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半年度报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非经营性欠大股东万方源4375.94万元,欠万方源子公司重庆百年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20万元、欠香河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48万元、欠香河义林义乌小商品集散中心有限公司74.18 万元、欠秦皇岛鼎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463.72万元;欠万方源的控股股东万方控股955.96万元;欠北京米兰天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3.5万元;欠北京和谐康复医院6.02万元;欠张家口宏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828.65万元;欠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16万元;欠海南万方盛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4800万元。合计非经营性欠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39224.61万元。 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发生3笔对外担保(包括1笔新增关联对外担保)合计担保金额9900万元: (一)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伟业通润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年4月23日我司以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因北京伟业通润经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所以本次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万方源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子公司绥芬河盛泰经贸有限公司发生两笔对外担保已于2014年7月9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这两笔对外担保已经解除。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发生对外担保3笔均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除上述外,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往来。因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崔德文、王诚军、王国强认为: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证监发〔2003〕56 号和〔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崔德文、王诚军、王国强 2014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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