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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仍然面临债务负担沉重、低效资产较多等困难。公司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立足实际,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原料结构和产品结构、资产结构、内部运营结构,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理顺管理机制,着力提升资产整体盈利能力。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共克时艰,确保公司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实现稳定运营。 报告期内,共生产各种机制纸?6.15万吨,同比增加?16.45%,营业收入实现31,131万元,同比增加?19.52%;营业利润实现-13,710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74.13?%,净利润实现?-13,6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5.20%。 公司下一步将继续优化资产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实施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和处置低效资产在内的多项举措,改善经营环境,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4—074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8月25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中午12点。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严肃先生、张强先生、张子珉先生、许仕清先生、田生文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上述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4—075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学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4-076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逐步降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本公司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将接受中冶纸业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浆纸或管理委托标的)合法拥有的83.37%的股权对应的全部管理权益。依据该协议,中冶纸业将向公司支付的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600万元。该委托管理费用是公司与中冶纸业协商确定的。公司收取的上述委托管理费用可以覆盖公司管理委托标的的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收入,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方中冶纸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6.9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了关于与中冶纸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严肃先生、张强先生、张子珉先生、许仕清先生、田生文先生(属于《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规定的关联董事的第(二)种情形)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由于本次委托管理费用金额低于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因此此项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与中冶纸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无需取得独立第三方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严肃 注册资本:167231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苯、盐酸、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的批发(有效期至2013年7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各类机制纸、纸板、加工纸、包装用纸的生产、科研开发、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学矿产品、金属矿产品、重晶石、滑石、石墨、萤石、菱镁矿、耐火矾土、硅灰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石膏、珍珠岩、温石棉、金刚石、氧化钙的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科技开发、销售;造纸原料林种植,原料竹、苇及草浆、苇浆、竹浆、木浆的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装饰,机械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与工程承包,工业工程设计;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 2、截止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63,812.37?万元,净资产-517,076.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2,950.41?万元,净利润?-172,589.44万。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冶纸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852585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受托管理标的基本情况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浆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173200万元 住所:宁夏中卫市美利造纸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浆纸的生产与销售,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 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 2、2013年末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460,963.36?万元,净资产-124,034.22?万元,主营业务收 入64,575万元,净利润-287,592.18万元。 四、《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的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600万元。 (2)支付方式: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7日内,中冶纸业应一次性向公司支付年度委托管理费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如本协议延续,中纸集团应于协议延续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年度委托管理费用。 (3)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经中纸集团履行内部程序批准;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4)委托管理期限:本协议委托管理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一年,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如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提高管理绩效,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中冶纸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6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受托管理美利浆纸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表决程序及公平性的意见: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议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管理协议》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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