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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22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9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李宏娅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李宏娅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同意李宏娅女士的辞职申请,并对其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2、 关于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拟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杜明德先生简历: 杜明德,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健民集团世纪药品公司经理,公司供销公司副经理、经理,公司经营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23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29日在湖北武汉市鹦鹉大道484号公司总部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裴蓉董事、汪思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均委托何勤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庆生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刘勤强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辛金国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林宪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勤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不参与“消化病医院”项目二期投资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武汉市第八医院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健民消化病医院(暂定名)的议案》,全部投资分两期进行,其中第一期投资500万元(现金),采取租赁经营场地方式,第二期投资2亿元(含第八医院的无形资产)采取自建经营场地方式,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2年10月27日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项目一期,公司和第八医院分别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即公司出资325万元,占65%股权,第八医院出资175万元,占35%股份)已出资到位,并于2013年3月启动项目一期建设,目前项目一期正处于注册、申报、审批过程中;项目二期尚未启动。 鉴于项目一期的进展未能达到公司董事会的预期,公司继续参与项目二期的条件尚不成熟,经与八医院协商一致,公司不参与消化病医院二期项目建设。 2、 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处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 关于刘勤强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刘勤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勤强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担任公司总裁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4、 关于杜明德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杜明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杜明德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5、 关于何勤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何勤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董事会同意何勤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对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6、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选举刘勤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刘勤强先生简历: 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E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曾任武汉中联制药厂设备科科长、分厂厂长,武汉中联制药厂副厂长、厂长,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裁。曾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劳动模范等多项荣誉称号。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24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市场价格公开转让部分闲置房产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现有部分房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资产,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开转让该部分闲置固定资产暨房产。 2、公司 2014 年8月29日在武汉健民集团总部2号会议室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处置该部分闲置房产。 3、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处置部分闲置房产情况 (1)公司持有的汉阳区十里铺小区11栋1-1-1、1-1-2、4-1-1、4-1-2,汉阳区向阳村6栋4-2共计五套商品房,房屋总面积415.24平方米,资产原值71.91万元,资产净值41.68万元。 (2)公司持有沌口联发大厦301房、303房、305房,房屋总面积375.14平方米,资产原值114.92万元,资产净值69.34万元。 2、权属状况说明:公司所持上述固定资产权属清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闲置房产的处置价格情况 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开对外竞价出售。 本次交易受让方将公开征集,通过协议或竞价方式产生。 四、处置闲置房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处置闲置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回笼资金。 2、本次处置公司闲置房产交易额不大,对公司2014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本次处置闲置房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25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29日在湖北武汉市鹦鹉大道484号公司总部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裴蓉董事、汪思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均委托何勤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庆生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刘勤强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辛金国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林宪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勤强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聘任徐胜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徐胜先生简历: 徐胜,男,1975年0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四川省绵阳制药厂生产车间实习办公室工作,历任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2、 关于聘任胡振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胡振波先生简历: 胡振波,男,1971年1月出生,MBA,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资产证券部、资产部部长、总裁助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市场策划中心市场总监,现任公司品牌文化中心总监、随州药业董事长。 3、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4026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1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1日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4年9月15日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4年9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详见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五)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不涉及转融通业务,相关股东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题资料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11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联系电话:027-84523350 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周捷 曹洪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4年9月11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97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增补杜明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操作流程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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