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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呈现好转,对全球经济起到正面促进作用;而新兴经济体增速放缓,并面临深层次结构改革、金融风险上升、政治因素交织等多方面压力。中国上半年GDP增速为7.4%,经济增速放缓,增长动力与下行压力同在。面对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保增长,促转型,求突破”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液晶显示、电源等公司优势业务获得持续发展,自主可控与可信安全等核心业务得到平稳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等战略培育业务开始起步,战略转型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8.4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显示器业务:受全球PC市场持续疲软的影响,显示器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但公司在控制成本、提升毛利率方面卓有成效。总体看来显示器业务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经营平稳,并对电视业务产生良好的带动作用。 液晶电视业务:2014年上半年受益于全球电视需求增长及显示器业务保持稳定导致电视业务的订单攀升,液晶电视销量同比大幅上升,但因产品价格下行的趋势,利润空间受到挤压。TP Vision进行大规模业务整合,因加速业务整合所产生的一次性投入成本较高,业务当期表现亏损。 电源业务: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业务转型成效显著。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LED电源等业务大幅增长,整体盈利能力得到提升。消费电源业务在优化客户结构方面取得进展,新开发的国际大客户销售增长迅猛。光伏逆变器业务因全球市场复苏缓慢,市场拓展低于预期。 自主可控与可信安全业务:受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政策利好以及集团总体布局优势影响,公司以“国产化替代”重大项目为牵引,2014年上半年研发出多款自主可控与可信安全产品。 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201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发展思路,组建了业务团队,实现了新业务销售起步;收购了广州鼎甲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其在数据安全备份产品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有助于加快公司从硬件制造商向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和管理服务提供商的转型。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5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3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4年半年度经营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14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4、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捌拾捌万元(RMB88万元)。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此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5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经讨论,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56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在防范资金占用方面,公司定有《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目前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2012年5月29日,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通过旗下子公司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捷联”)向其联营企业乐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简称“乐捷科技”)提供3100万元的委托贷款,报告期内,乐捷科技已按时偿还该笔委托贷款。 2、在公司对外担保方面,公司定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目前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新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为13,598.53万元,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5.60%。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风险,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对冠捷科技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为下属公司冠捷科技所持有,主要是进行息率互换和外汇远期合约,期末合约市值金额约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4.58%。(合并报表)。为了防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冠捷科技制定了包括《冠捷集团外汇避险办法》在内的相关指引,严格禁止衍生产品的投机交易,其中风险管理由冠捷科技司库部按照其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冠捷科技司库部通过与其营运单位的紧密合作,负责确定、评估和减少财务风险。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已由冠捷科技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蓉芳、王伯俭、冯科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57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8月18日、8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50)、《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4-052)。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事项,相关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加紧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筹划工作,待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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