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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4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于2014年9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拟转让部分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的议案》。 有关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见本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会议资料。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凡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28楼证券事务办公室。 五、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时间: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788566 投票简称:九牧投票 3、总提案数:3个 4、具体投票程序 (1)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买卖方向为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 ;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则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投票举例 (1)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6、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每一议案的表决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 邮政编码: 361008 联系人:吴徽荣 李健 联系电话: 0592-2955789 传真: 0592-2955997 2、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食宿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14-04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接到公司股东泉州市睿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投资”)通知,睿智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睿智投资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6,600,000股股票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8月28日,质押登记办理后,上述标的证券的状态为质押不可卖出。 截至本公告日,睿智投资持有公司股票30,1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睿智投资本次质押公司股份6,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8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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