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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根据基金业务发展的需要,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4年9月3日对分红方式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现将业务规则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 账户类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者修改开放式基金账户资料时,为该账户设置或修改的基金分红方式。交易类分红方式,是指投资者为单只基金设置或修改的基金分红方式。若2014年9月3日(不含)前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时对账户类分红方式未作选择,则默认该账户下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若投资者对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未作选择,则默认该基金的分红方式为其所属的账户类分红方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2. 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所涉及的基金包括:由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3. 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自2014年9月3日(含)起,本公司将取消账户类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投资者如需变更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可在销售机构通过交易类申请设置或修改单只基金的分红方式。 (2)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变更对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实质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 (3)投资者在2014年9月3日(不含)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4年9月3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若投资者事先未对基金分红方式做出选择的,则该基金分红方式为基金合同约定的默认分红方式。 (4)投资者自2014年9月3日(含)起开户并新认/申购基金, 若投资者事先未对基金分红方式做出选择的,则该基金分红方式为基金合同约定的默认分红方式。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敬请投资者及时查询、核对持有基金的分红方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当期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期基金已实现收益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4年9月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4年9月3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5)咨询渠道: ①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天源证券、厦门证券、英大证券、五矿证券、华宝证券、天相投顾、上海长量、众禄基金、数米网、天天基金网、国海证券、好买基金、中期时代、和讯、万银财富、广州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 ④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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