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公告(系列) 2014-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79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2792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8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4年9月4日、9月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4年第三次收益分配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704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704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4年9月4日、9月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