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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6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星期三)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丽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周伯勤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上述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的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韩婷婷律师、王紫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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