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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扑克 公告编号:2014-062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3日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嘉松北路28号上海新业大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文琛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689,1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22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635,7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93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689,1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5%。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687,1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2,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34%。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31,689,1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4,0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张征轶律师、孙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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