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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14-05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7月11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7月12日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7月25日、7月30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2014-037、2014-039、2014-041、2014-043、2014-044、2014-045、2014-050) 目前,公司与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4-038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3日,公司收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产品初始登记证明书》,该公司已于2014年8月25日完成本公司"14岳纸CP001"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初始登记手续。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4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2014年8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本公司2014年度首期金额为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票面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6.38%,期限为365天,兑付日为2015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4-044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4年9月3日,有媒体陆续发表题为《国资委暗推南北车整合》、《传国资委推南北车整合各自方案已上报》、《传国资委力推南北车合并以促高铁技术出口》等新闻报道并被网络广泛转载。报道称: 国资委目前正在力推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重新整合为一家公司,以便中国的高铁技术更好地出口到海外;合并一事由国务院主导,已基本定调,但目前还在初步阶段,双方尚未接触和谈判。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都上报了各自方案供国资委参考。 二、对媒体报道的说明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核实,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央企重组整合相关事宜由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未接到有关文件。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未就与中国北车整合事宜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过相应方案。 三、必要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9月4日,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沪电股份”)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新创投于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9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38,58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减持后中新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83,288,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中新创投持有沪电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中新创投目前持有我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6,000万股已设定质押。 中新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此承诺已履行完毕.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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