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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详见公告2014-043。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标准为:董事局主席薪酬2,708,000元、董事局副主席薪酬2,429,800元、授薪董事薪酬2,429,800元;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年度业绩考核办法》,独立董事津贴为200,000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1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2,429,800元。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4-044。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3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监事长薪酬为2,429,800元,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因项目开发需要,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投”)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65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12%。此次委托贷款武汉中投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回避表决。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武汉中投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7,65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12%。此次委托贷款武汉中投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 集团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武汉中投提供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刘亚非、谢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地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为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占1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占90%。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总股本21.91%股份。 三、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武汉中央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阳静 3、注册资本:人民币62,779.53 万元 4、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55号 5、股权结构: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华茂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发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武汉中投51%的股权;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武汉中投49%的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2、定价政策:公司拟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武汉中投提供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2%;此次委托贷款武汉中投需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收费标准为委托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上述定价为参考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经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向武汉中投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武汉项目的开发建设,该笔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全洲、陈世敏、江华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9月2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9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4、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6、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7、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五、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 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22日)A 股收市后,持有“华发股份”A 股(股票代码600325)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201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 2:股东登记表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4 年 9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铧发创盛置业有限公司经公开竞投获得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公开挂牌出让的位于浦东新区张江南区配套生活基地A1-0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性质为居住,占地面积为45,992㎡,容积率2.0,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37,000万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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