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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14-33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15:00至2014年9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楼会议室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 年9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2、审议《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1项-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6项、第7项议案应以特别决议作出,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9月16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928;投票简称:吉炭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总议案(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1-3项议案的子议案仍须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1-3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议案4至议案7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D、投票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15:00 至2014年9月22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务联系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禹飞、史广鹏 电话号码:0432-62749800 传真号码:0432-62749800 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共; 3、提案具体内容。 附:授权委托书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9月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议案4至议案7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1-3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表决时应当以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申报股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 2014─3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公告,上述公告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因工作人员疏忽和编制错误,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并重新发布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司章程》。 一、《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因工作人员疏忽,《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股权登记日填写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8日 更正后: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6日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议案需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未列明对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累积投票方式,不符合关于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的相关要求。现对《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第二项会议审议事项、第四项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中“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申报价格表及附件一中表决票内容做如下更正: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附件一、委托书表决票
二、由于编制过程中的疏忽,未将该《公司章程》的生效条件予以更新。现就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本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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