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0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7)、《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7)。 日前,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 变更前:伍亿叁仟陆佰伍拾柒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圆整; 变更后:伍亿叁仟肆佰贰拾叁万肆仟捌佰肆拾肆圆整。 二、经营范围 变更前:煤矿机械、防爆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上述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变更后:煤矿机械、防爆电器产品生产、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