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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65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9-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4日-2014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15:00至2014年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西溪文化创意园西区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公司董事赵非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名,所持股份315,584,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0621%。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所持股份230,642,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3.895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所持股份84,942,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16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11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至议案8、议案11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其他议案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5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40,689股。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 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40,689股。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5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40,689股。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40,689股。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杭州长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40,689股。 表决结果:同意129,996,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5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5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5,540,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8,51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九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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